- 20250915 經濟部:丹娜絲風災與核三公投後〉能源轉型推動現況與挑戰
- 20250909 環境部:中華民國(臺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 草案簡報
- 20250908 經濟部能源署: 114年地面型漁電共生環社檢核共學營〉我國能源政策介紹。
- 20250902中華民國(臺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 (NDC3.0) 草案
- 20250823 核電復辟修法與核三重啟公投紀錄
- 20250820 經濟部能源署: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規範了發電業及售電業為確保供電穩定性,應準備適當的額外供電容量,以應付電力系統的供需變化。 辦法要求負擔義務者需向電業管制機關申報總供電容量達成情況,並規定了備用容量的來源應為可被輸配電業調度的機組、儲能設施或需量反應。 再生能源業者若無法自備,可向台電採購,其成本由採購業者支付。 若系統備轉容量不足,電業管制機關可要求義務者配合調度〉「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Q&A
- 20240201台灣電力公司:超高壓及一次變電所是台灣電力公司(台電)電網系統中的關鍵設施,負責將電力從發電廠輸送至各級用戶。 超高壓變電所位於發電廠與一次變電所之間,將發電廠升壓至345kV的電力降壓至161kV或69kV,再傳輸到一次變電所。 一次變電所則接收這些電力,降壓後傳送至科學園區、工業區等大型用戶,或進一步傳送到二次變電所及配電系統,最終提供給一般用戶〉超高壓及一次變電所供電能力資訊。
- 20240103 台灣電力公司:「需量反應(Demand Response, DR)」係需求面管理的一環,電力公司透過價格訊號或提供誘因等方式,引導用戶改變用電行為,於系統需要時配合減少用電,以抑低尖峰負載,避免系統發生供電危機。用戶配合措施不但可以減輕電費負擔,電力公司亦可降低供電成本,延緩投資興建新電廠。 依回饋方式之不同,需量反應措施分為以下2種類型:(1)價格型(Price-Based):電力公司根據各個時段之供電成本訂定各種隨時間變動之差別費率,使用戶可根據電力公司公布之不同時段費率,調整其不同時段之用電行為(如抑低尖峰用電或移轉至離峰時段),以減輕電費負擔,如現行之季節電價、二段式及三段式時間電價、尖峰時間可變動電價等。(2)誘因型(Incentive-Based):用戶與電力公司透過事先約定之方式,於電力系統尖載期間或調度需要時,配合降載以獲得電費扣減,如現行之各類調整用電措施及需量競價措施。〉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