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1日凌晨,台灣中部地區發生芮氏規模7.3級的強烈地震,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害和民眾傷亡,國家遭逢緊急危難,為進行災害救助、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李登輝總統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於9月25日發布緊急命令,並於同日咨請立法院追認。立法院於9月22日上午,由王金平院長召集各黨團研商,就震災救助等相關事宜達成多項共識,促請行政院儘速調集醫療資源及民生物資,救護及安置傷亡;充份提供救災經費,如有不足,編列特別預算,本院應予支持。並由行政院成立至少1千億元的國家災難復原基金,設置災後重建委員會,以落實重建工作。9月27日經各黨團協商對緊急命令的追認處理程序達成結論,旋於9月28日經立法院第4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投票表決,決議緊急命令予以追認。
在中部地區災區之救助、安置工作進行3個月告一段落後,即進入災後的重建階段。因災區居民身心與生活遭受重大衝擊,公共設施大量毁損,自然環境巨變,阻礙產業發展,亟須推動災後重建。且緊急命令之施行期限半年,至2000年3月24日即將屆滿,而現行法律對於重建的推展不夠完備,亟待增修建構,以利重建的有效推動。行政院爰於1999年11月26日提出「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的提案全文共54條,其架構除總則、附則之外,有災區社區重建、災區重建之租稅與融資配合措施,重建行政程序之執行與簡化,重建經費之籌措各章。明定各級政府應設置重建委員會,以推動災後重建,並以內政部負責本條例推動協調之機關。
行政院提案於1999年12月1日經立法院第4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決定,交內政、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財政三委員會審查。除行政院的提案外,民進黨團提出「九二一震災重建振興暫行條例草案」,新黨黨團提出「九二一災區重建振興暫行條例草案」,蘇煥智委員等42人提出「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草案」,陳其邁委員等48人提出「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草案」。以上黨團及委員分別提出的4個草案版本均經院會決定,交內政等三委員會併案審查。內政委員會等三委員會於1999年12月22日及12月27日舉行聯席會議,完成本案之審查並提報院會。2000年1月7日朝野各黨團就「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草案」完成協商,1月15日立法院第4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本案完成三讀程序,通過的「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全文共75條。立法院於2000年1月28日咨請總統公布,總統於2000年2月3日公布施行。
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69條第2項規定,九十年度災區復建所需經費新台幣1000億元,應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不受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之限制。其後不足部分,應循年度預算程序辦理。但重建總經費不得低於新台幣2000億元。行政院依上述規定編製「九十年度中央政府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於2001年2月2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於2001年3月15日第4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報告編製經過並答復委員質詢,特別預算案並經3月20日第5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交預算及決算委員會會同相關委員會審查。預算及決算委員會於3月26日、28日、29日會同相關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審查本案,並於29日當天完成審查,提報院會。本項特別預算案經王院長召集朝野黨團於2001年4月10日完成協商。4月12日第5會期第8次會議通過本項特別預算案。立法院於2001年4月23日咨請總統公布,總統於2001年5月2日公布。《摘自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921暫行條例及子法
-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修訂沿革
-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村里及社區重建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 九二一震災災區重新實施地籍測量辦法
- 直轄市縣市九二一震災災區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組織規程
- 合法建築物重建時原建築基地面積及樓地板面積認定要點
- 九二一震災受損建築物安全鑑定小組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受損建築物安全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 九二一震災農村聚落重建作業規範
- 農村聚落住宅興建獎勵補助要點
- 九二一震災原住民聚落重建作業規範
- 原住民住宅重建獎勵補助要點
- 九二一震災災區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暫行辦法
- 九二一震災災區臨時住宅居民召開住戶大會作業辦法
- 九二一震災臨時住宅分配及管理辦法
-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 九二一震災臨時住宅拆遷辦法
- 九二一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
- 九二一震災災區災民經營勞動合作社補助辦法
- 九二一震災重建僱用災民獎勵辦法
- 九二一地震災區未成年人財產管理及信託辦法
- 九二一地震災區禁治產人財產管理及信託辦法
- 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 九二一地震災區公有歷史建築管理維護辦法
- 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 九二一及一○二二地震災區私有歷史建築復建專案貸款實施要點
- 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之土地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 公司投資於九二一地震災區內指定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 九二一震災災區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
- 九二一地震受災戶震災毀損房屋原擔保借款利息補貼作業程序
- 交通部補貼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震災受災觀光產業擔保借款利息展延損失作業程序
- 農業委員會補貼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震災受災企業擔保借款利息展延損失作業程序
- 衛生署補貼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震災受災醫事機構擔保借款利息展延損失作業程序
- 經濟部補貼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震災受災企業擔保借款利息展延損失作業程序
- 補貼金融機構展延九二一震災受災營建業擔保借款利息展延損失補貼作業程序
- 補貼金融機構核放九二一震災地區低收入戶創業融資貸款之利息額度及申辦作業程序
- 辦理九二一震災受讓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產權貸款之利息補貼額度及申辦作業程序
- 金融機構承受災區居民房屋及土地申請補助之範圍、方式及程序
- 九二一震災金融機構協議承受受災戶房屋貸款建物及其土地部分作業要點
- 補貼金融機構辦理原購屋貸款利息差額實施要點
- 九二一震災震損公寓大廈原地重建融資額度及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 九二一震災災區建築管理簡化規定
- 九二一大地震災區個別建築物重建規劃設計費獎勵要點
- 九二一震災重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融資新社區開發撥貸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都市更新地區重建融資撥貸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都市更新地區重建融資撥貸作業須知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農村聚落個別住宅重建融資撥貸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融資原住民聚落住宅重建撥貸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個別住宅重建融資撥貸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個別住宅重建融資撥貸作業須知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都市更新地區重建委託建築經理公司服務申請補助須知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個別住宅重建委託建築經理公司服務申請補助須知
- 九二一地震重建區都市更新地區及新社區開發地區技術顧問費用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地震重建區新社區開發地區及都市更新地區公共設施興建與復舊工程費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都市更新地區內土地徵收及地上物拆遷補償費撥貸、補助作業須知
- 補助九二一震災重建區社區(以都市更新規劃辦理)公共設施工程設計須知
- 補助九二一震災重建區新社區開發地區共同管道工程經費須知
- 九二一地震災後重建新社區開發規劃設計費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房屋毀損提起民刑事訴訟之鑑定費用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房屋毀損民事訴訟先行墊支鑑定費用作業要點
緊急命令及相關規定
- 緊急命令
-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緊急命令執行要點
- 九二一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專款之提撥及作業應注意事項
- 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申請核撥相關款項作業須知
- 九二一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其他規定事項
- 臨時住宅興建計畫(第一期)
- 九二一大地震安置受災戶租金發放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住屋全倒、半倒之受災戶承購國民住宅作業規定
- 九二一受災戶使用臨時住宅分配作業要點
- 震災戶臨時屋組合區住屋管理要點
- 九二一震災地區都市計畫程序簡化作業規定
- 九二一震災災區建築管理作業規定
- 九二一震災地區都市更新程序簡化作業規定
- 九二一震災後簡化區域計畫程序作業規定
- 剩餘臨時住宅配住實施要點
- 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
- 災後社區重建計畫內容及作業規範
- 災後縣市鄉鎮市及社區重建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 九二一大地震災後個別建築物重建獎勵要點
- 原住民聚落重建計畫作業規範
- 九二一集集大地震受災國民中小學學生復課暨寄讀他校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後高級中等學校復課暨學生寄讀他校作業要點
- 九二一地震災區就業重建大軍臨時工作津貼作業要點
- 九二一地震災區後續醫療照護作業要點
- 九二一地震災害受災民眾全民健康保險就醫優惠方案
- 九二一及一○二二地震受災私立醫事機構重建貸款及利息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大地震受災國民中小學重建工作認養要點
- 因應九二一震災各級法院辦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及懲戒事(案)件應加強注意事項
- 檢察機關辦理九二一震災後刑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 九二一集集大震災民各項救助及慰問金之核發標準相關規定
- 九二一地震住屋全倒半倒最後判定證明之發放由鄉鎮市區長核定
- 九二一震災原申領租金受災戶再發放租金一年作業要點
- 修正九二一震災臨時住宅分配作業要點暨管理要點
- 臨時住宅(組合屋)安置與拆遷專案小組設置要點
- 組合屋處理政策說帖
- 九二一震災災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及就醫優惠方案
- 九二一聚落重建非受災遷住戶專案貸款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災民重建家園貸款信用保證業務處理要點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九二一震災災民重建家園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
- 臺灣省貸款人民自建、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九二一震災協議承受受災戶房屋貸款建物部分作業要點
- 九二一及一○二二地震受災戶重建房屋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補助計畫執行要點
- 九二一震災災區震損集合式住宅地下層拆除經費補助執行要點
- 補助九二一震災災區社區更新規劃設計須知
-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九二一震災震損集合住宅必要性公共設施修復補強工程補助及施工抽查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重建地區示範性社區重建地質鑽探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個別住宅重建修繕景觀改善獎勵補助要點
- 國民住宅作為平價住宅安置九二一震災重建區組合屋弱勢戶作業要點
- 政府招募民間及慈善團體興建平價住宅作業要點
- 加速九二一重建區原住民及鄉村聚落簡易住宅重建獎勵補助要點
- 九二一震災重建區山坡地住宅社區公共設施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重建地區山坡地住宅社區外圍水土保持設施補助作業要點
- 新社區開發計畫相關規定
- 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新社區開發作業程序
- 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地區勘選作業程序
- 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置作業辦法
- 市地重劃新社區開發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作業規範
-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新社區開發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作業規範
- 區段徵收新社區開發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作業規範
- 重建新社區開發商業區用地處理規範
- 政府招募民間及慈善團體興建平價住宅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住宅設計準則
- 災區重建新社區財務計畫規範
- 九二一地震災後重建新社區開發規劃設計費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重建地區示範性社區重建地質鑽探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地震重建區都市更新地區及新社區開發地區技術顧問費用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地震重建區新社區開發地區及都市更新地區公共設施興建與復舊工程費補助作業要點
- 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都市更新地區內土地徵收及地上物拆遷補償費撥貸、補助作業須知
- 補助九二一震災重建區新社區開發地區共同管道工程經費須知
-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融資新社區開發撥貸作業要點
- 重建新社區開發住宅配售及管理維護作業規範
- 重建新社區開發住宅出租及管理維護作業規範
- 重建新社區開發社會救濟住宅安置及管理維護作業規範
-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 九二一震災新社區後續處理機制
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制定及修正過程
- 2000年2月3日制定: 新黨版 民進黨版 蘇煥智版 行政院版 全盟版(陳其邁版)
- 2000年11月29日修正: 行政院版 瓦歷斯貝林 馮定國版
- 2001年10月17日增訂: 張明雄版
- 2003年2月7日修正: 行政院版 吳敦義版 馮定國版 盧秀燕版 蔡煌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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