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2009年8月6日至8月10日)帶來創紀錄的雨勢,造成台灣自1959年八七水災以來最嚴重的水患,引發臺灣多處積水、坍崩與土石流,並造成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滅村事件, 又稱「八八水災」。據官方統計,此次水災共造成681人死亡、18人失蹤,農業損失超過新台幣195億元,是台灣氣象史上傷亡最慘重的侵台颱風。
最新動態 … 永久屋爭議
傷亡與慰助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死亡、失蹤及重傷(2010年07月01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慰助金(2010年07月01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住屋毀損不堪居住安遷救助金(2010年05月13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淹水救助金(2010年1月29日)
農漁損、補助及其他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農林漁牧產物及民間設施災情損失(2009年9月7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農漁損補助(2010年07月30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暴雨量洪流量分析(經濟部水利署2009年9月9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國外救援(2009年8月31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執行救援救災任務(2009年10月5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投入救援救災資源(2009年10月5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交通修復狀況(2009年11月16日)
捐款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勸募捐款(2013年07月30日~2014年06月30日)
- 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勸募捐款(2012年02月24日_2013年03月11日)
- 內政部賑災專戶經收捐款流向(2010年8月9日)
- 賑災基金會88水災捐款運用(2010年05月17日)
- 政府及民間團體募得88捐款支出使用明細(2013年03月11日)
- 莫拉克風災,來自中國的捐款
莫拉克風災後不久,時任行政院院長的劉兆玄先生在2009年8月20日召開的行政院第3157次院會提示:「…深刻體認到國土保育的重要性,請經建會限期儘速提出以國土保育為上位的區域規劃方案,作為災區重建的指導原則…。」就此為莫拉克風災重建政策定調。不僅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出現「強制遷居、遷村」條文(草案條文第12條)(以下稱為「遷村條款」),更於所頒布的〈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宣示:「以『安全』為家園重建第一優先考量。」參照該條例第12條的條文及立法說明,遷村條款係以「防止災區土地不當利用」為目的,「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並予適當安置」為手段。立法期間,外界對於遷村條款的強制手段頗有疑慮,後經政黨協商,於「劃定特定區域」前加上「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作為程序要件,並明確指出後續安置應符合同條第1項所規定:「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即,立法條文第20條。
為了執行遷村條款,政府先於2009年9月7日制定《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全文15條,作為第一階段原居住地安全評估工作的依據,再於2009 年 9 月 10 日起,彙整學界、業界、政府單位以及民間團體調查資源,先行進行 64 個部(聚)落原居住地的安全評估調查工作,並由劃定機關就《劃定特定區域與住宅分配辦法》第2條第1項所列8款土地予以審查,如經認定有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情形,即進入第二階段「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劃定特定區域」。
原居住地安全評估與特定區域劃定
然,依據2009年12月15日莫拉克重建會第15次工作小組會議臨時動議決議:「特定區域之劃定屬專業層面問題,經專業評估為危險者,不應與原住居者諮商而使該等區域之安全性而改變,爰專業評估為危險區域,政府即有義務劃設為特定區域…。」而行政法院也認為:「參與學者意見僅為被告(劃定機關)收集資料的一環,而非決策者。專家學者是參與者之一,而且實地勘查及審查僅為核定的前置程序,決策者是重建會。」且「安全堪虞是一個事實認定的問題,也是一個高度行政裁量的問題。」也就是說,原居住地安不安全?專家學者說了就算!以下是部份評估調查報告:
- 莫拉克颱風【64】原住民部落居住地初步安全評估調查
- 莫拉克颱風【95】原住民部落居住地安全評估彙整
- 莫拉克颱風【12】原住民部落居住地安全評估第二次現場會勘計畫
- 莫拉克颱風【15】原住民部落居住地新勘作業暨安全評估報告書計畫_新勘報告書
- 莫拉克颱風【30】原住民部落居住地複勘作業暨安全評估報告書計畫_複勘報告書
- 莫拉克颱風災區【41】非原住民地區聚落安全評估
- 莫拉克颱風【80】非原住民部落居住地初步安全評估調查結果(表列)
至2010年6月底,評估調查工作告一段落。期間分別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與地方政府等辦理291處部(聚)落原居住地的初步安全評估與複勘,經評估為「安全」者有136處,「不安全」者有155處。這155處經評估為不安全的聚(部)落,加上5處「爭取」列入不安全的聚(部)落,總計160處聚(部)落,接受劃定為「特定區域」者有98處,其餘62處則核定為「安全堪虞」地區。
諮商過程中,政府為了快速達成永久屋安置的目的,改採迂迴策略:(1)凡是無法諮商共識的「不安全」土地就暫時不予劃定為特定區域,而維持「安全堪虞」地區;(2)於2010年1月25日修正《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10條,將申請永久屋的資格,於原先的「災區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災區房屋位於依本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劃定特定區域的遷居、遷村戶」及「依本條例被徵收土地上合法自有住屋的拆遷戶」等3條件外,加上「災區房屋所在地區,經劃定機關審定報請重建會核定為安全堪虞地區的遷居戶」;(3)刪除《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2-1條關於諮商取得共識的定義。
換言之,一經現勘評估為不安全的土地,原居住者僅能就「留在原居住地」或「接受政府安置」,二者擇其一。
特定區域劃定公告
- 2011-05-17公告劃定高雄市甲仙區東安里12鄰白雲巷6號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00年5月17日高市府四維水保字第1000050770號
- 2011-05-16公告劃定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5鄰石壁部落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100年5月16日府城使字第1000084583號
- 2011-03-28公告劃定高雄市六龜區荖濃里合興部落(5、6、7鄰)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00年3月28日高市府四維水保字第1000030953號
- 2011-02-24公告修正屏東縣霧台鄉吉露部落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屏府水保字第10000504052號
- 2011-01-24公告修正屏東縣牡丹鄉中間路部落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1月24日農授水保字第1001871513號
- 2010-12-24公告劃定高雄縣六龜鄉文武村等7處為特定區域(圖資) 高雄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12月24日府水管字第0990341306號
- 2010-12-24公告劃定高雄縣甲仙鄉和安村9鄰四德巷10-12號、東安村10鄰油礦巷12-10號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範圍 高雄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12月24日府水管字第0990341817號
- 2010-11-18公告修正劃定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村5鄰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1月18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80401號
- 2010-10-22公告劃定高雄縣杉林鄉集來村1~3鄰通仙巷1至57號等住戶(金興社區)為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0月22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80343號
- 2010-10-12公告劃定嘉義縣中埔鄉中崙村3鄰9號特定區域範圍 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10月12日府城使字第0990163058號
- 2010-08-25公告劃定高雄縣杉林鄉集來村19鄰通仙巷383-5號及六龜鄉荖濃村3鄰水冬瓜10-6號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範園 高雄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8月25日府水管字第0990222784A號
- 2010-08-06 公告修正六龜鄉新發村新開部落22-27鄰特定區域範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08月06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80218號
- 2010-08-04公告廢止本會99年2月11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79621號公告劃定嘉義縣阿里山鄉內來吉部落、外來吉部落等2處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8月4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80209號
- 2010-08-03公告劃定雲林縣古坑鄉草嶺村10鄰(枋仔崙部落)、嘉義縣阿里山鄉山美村7鄰及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9-19鄰(本部落)等3處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8月3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80192號
- 2010-07-26公告劃定本縣阿里山達邦村11鄰303號等10處地區(嘉義縣阿里山鄉山美1鄰19號、里佳村1鄰15-3號、里佳村4鄰65號、達邦村10鄰292附6號、達邦村11鄰303號、達邦村5鄰129-1號、達邦村6鄰158、159號、達邦村9鄰259、260號、特富野段153地號、樂野村5鄰157、177號)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範園 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7月26日府城使字第0990124707號
- 2010-07-20公告劃定高雄縣杉林鄉集來村5鄰通仙巷104號及104-6號、杉林鄉木梓村13鄰茄苳巷109之3號、甲仙鄉寶隆村嶺頂巷73-1號、甲仙鄉小林村4鄰南光巷25號、甲仙鄉小林村6鄰五里路16巷12號之16、甲仙鄉西安村和南巷92號、六龜鄉荖濃村3鄰水冬瓜51號及59之1號、六龜鄉荖濃村村8鄰南橫路8巷11號及六龜鄉寶來村竹林10號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範園 高雄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7月20日府農保字第0990190524A號
- 2010-06-23公告劃定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村5鄰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6月23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80060號
- 2010-06-11嘉義縣公告(1)嘉義縣梅山鄉太和村公田8鄰6、6-1號(2)嘉義縣梅山鄉太和村朕米糕9鄰16號(3)嘉義縣梅山鄉瑞峰村外寮40-1號(4)嘉義縣大埔鄉西興村6鄰照東仔1號(5)嘉義縣阿里山鄉達邦村12鄰特富野314號(6)嘉義縣阿里山鄉達邦村11鄰301、302號(7)嘉義縣阿里山鄉達邦村7鄰175號(8)嘉義縣阿里山鄉達邦村7鄰189-2號等八處劃定特定區域書圖 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6月11日府城使字第099099919號
- 2010-05-13公告劃定雲林縣古坑鄉華山村猴洞橋、臺南縣南化鄉關山村8鄰182、184號及高雄縣甲仙鄉關山村關西巷10、11鄰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5月13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79946號
- 2010-05-12公告南投縣仁愛鄉精英村(含廬山風景特定區)部分地區為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5月12日經授水字第09920204490號
- 2010-04-16公告劃定雲林縣古坑鄉公田部落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4月16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79867號
- 2010-03-29公告劃定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村等21處地區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3月29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79753號
- 2010-03-17公告南投縣水里鄉新山村第1鄰部分地區為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3月17日經授水字第09920202760號
- 2010-02-11公告劃定嘉義縣阿里山鄉山美部落、十字村6 鄰、特富野部落、樂野部落、內來吉部落、外來吉部落及屏東縣霧台鄉阿禮部落等7處為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2月11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79621號
- 2010-01-28公告高雄縣甲仙鄉【西安村文化路(7鄰)、和安村中正路(8鄰)及和安村四德巷(9、10鄰)】與六龜鄉新發村部分地區為莫拉克颱風災區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1月28日經授水字第09920201370號
- 2010-01-26公告劃定高雄縣甲仙鄉西安村和南巷(1~5鄰)、高雄縣甲仙鄉關山村本部落(3~5鄰)、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北勢巷(1鄰)、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錦地巷(2鄰)、高雄縣甲仙鄉東安村油礦巷(9、10、14鄰)、高雄縣甲仙鄉東安村白雲巷、高雄縣甲仙鄉東安村咖啡巷(11鄰)、高雄縣六龜鄉中興村20、21鄰(草X部落)、高雄縣六龜鄉新發村新發部落(8、14鄰)及新發村5-19鄰、高雄縣六龜鄉新發村新開部落(22-27鄰)、高雄縣六龜鄉興龍村舊潭及邦腹溪、高雄縣六龜鄉興龍村圳頭埔聚落、高雄縣杉林鄉集來村火山、屏東縣霧台鄉吉露村等14處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1月26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79588號
- 2010-01-07公告劃定臺東縣大武鄉大竹村本部落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9年1月7日農授水保字第0991879502號
- 2009-12-25公告劃定臺東縣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中間路部落及高士村高士部落等3處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 中華民國98年12月25日農水保字第0981853575號
特定區域限期搬遷措施
永久屋安置
莫拉克風災後,慈濟基金會先循例啟動組合屋的設計與興建計畫,惟在向證嚴法師報告後,經證嚴法師「希望能興建『一次到位』的永久屋」的指示下,確定了慈濟基金會全力投入興建永久屋的方向。
慈濟基金會的構想經向劉兆玄提起後,獲得行政院正面回應,於2009年8月16日由秘書長邀集慈濟基金會、財團法人法鼓山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紅十字會、世界展望會等五大民間團體及相關部會開會。
2009年8月17日,行政院宣布:為了加速災後重建和安置作業,將和五大民間團體合作,結合政府與民間興建組合屋與永久屋安置災民。永久屋部分,由國有財產局以免租金方式提供土地,交慈善團體興建房屋,捐贈給災民使用。
在慈濟基金會先行,其他握有龐大捐款的 NGOs跟進下,遷居或遷村過程最令人頭痛的住宅重建問題已獲解決,政府已無庸顧慮其在重建住宅上所可能受到的限制。從此,機構主導的異地重建(Agency-driven reconstruction in relocated site, ADRRS)成為莫拉克風災重建的特色,連帶使得永久屋安置成為莫拉克風災家園重建的主軸。
- 永久屋申請、分配與簽約入住
彩虹永續社區推動藍圖
為幫助永久屋基地居民於新的社會空間早日恢復安定生活,重建會陳振川副執行長於2010年10月1日提出「彩虹永續社區」的概念,全面關照居住、生活、就學、就業、產業及文化傳承等需求,期待地方政府以全方位思考家園重建,協助建立新社區基本生活機能公共設施,再現部落環境景觀與文化意象,並整體規劃思考新居地所面臨的各項問題,建構未來社區自主發展的永續藍圖。面對此一世紀大災難,最難能可貴的是政府部門結合慈善團體、民間企業及受災民眾自己的力量共同努力,不分黨派、宗教、族群,攜手重建彩虹永續新家園,台灣創造了災後重建的國際典範。(摘自「創新 協力: 重建永續家園」)
- 社區培力計畫:莫拉克重建區社區培力永續發展計畫簡報 內政部 南投縣 屏東縣 嘉義縣 臺東縣 臺南市 高雄市
- 社區培力計畫執行情形:社區評比 2013年1-3月 2013年1-8月
- 耀動計畫:耀動計畫簡報 莫拉克災後重建耀動計畫
- 觀光計畫:觀光產業發展與行銷推廣計畫 屏東縣 高雄市 嘉義縣
- 卜拉米專案:卜拉米專案 拉米專案永久屋基地資料
- 彩虹永續社區:彩虹永續社區構想 基地公共工程管控表 台東嘉蘭基地 高雄日光小林 高雄小林小愛 高雄杉林大愛園區 屏東禮納里部落 屏東長治百合部落園區 屏東新來義部落 屏東吾拉魯滋部落 嘉義逐鹿社區
- 文化種子計畫:莫拉克颱風災後永久屋基地文化種子培訓計畫
- 文化地圖:大愛園區 小林小愛 五里埔 日光小林 大愛歷史軌跡 小林歷史軌跡
- 產業計畫:永久屋基地產業發展計畫 產業發展計畫進度報告
- 農業計畫:永久屋基地農業發展計畫 屏東禮納里層架蔬菜栽培 屏東禮納里瑪家紅藜樹豆 屏東新來義 屏東吾拉魯滋 高雄五里埔 高雄大愛園區 南投茄苳腳 嘉義轆子腳 臺東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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