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由營建署負責研擬,歷經26次會議,於民國90年3月2日函報921重建會,經90年5月3日921重建會第7次委員會議核定。「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以「全面解決各類受災戶居住問題」、「恢復重建區景觀風貌」、「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為總目標,總目標之下有「以受災戶需求、解決問題為導向,推動重建工作」等6大目標,「確實掌握受災戶重建意願,積極完成重建工作」等7大重建政策,「全面調查受災戶住宅及社區重建需求」等10項重建策略及「都市更新實施方案」、「震損集合住宅修復補強、拆除及重建實施方案」、「個別住宅重建與臨時住宅(鐵皮屋)輔導實施方案」、「農村聚落重建實施方案」、「原住民聚落重建實施方案」、「新社區開發實施方案」、「土石流遷村實施方案」等7項實施方案與配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