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5年9月,聯合國邀請各國元首出席於紐約總部舉辦的「2015永續發展高峰會」,會中一致通過「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永續發展議程」,作為今後各國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的指引,是人類追求永續發展至關重要的里程碑。「2030永續發展議程」包含序、宣言、17個目標與169個具體目標、執行方法與全球夥伴關係、追蹤與檢視等5章,其中「17個目標與169個具體目標」是議程的核心內容。聯合國呼籲各國於今後15年內,在人類、地球、繁榮、和平及夥伴關係等領域共同採取行動,讓世界轉移到永續且韌性的道路。亦即自2016年起,落實永續發展目標,追求社會、經濟、環境三贏的發展,已成為各國共同的施政方向,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對話議題。… Read the rest

目錄

2015年9月,聯合國邀請各國元首出席於紐約總部舉辦的「2015永續發展高峰會」,會中一致通過「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永續發展議程」,作為今後各國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的指引,是人類追求永續發展至關重要的里程碑。鑑於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已成為各國共同施政方向,為順應全球趨勢,有效與世界接軌及對話,並善盡地球村成員之責,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於2016年11月第29次委員會議討論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研訂我國永續發展目標。會議決議:(1)我國永續發展應訂定分階段目標,包括以西元2030年為達成期程的核心目標,及4年內(西元2020年)應達成的具體目標;(2)請各工作分組及小組儘速召開目標研訂會議,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儘速完成核心目標及具體目標草案。…..… Read the rest

核心目標01:強化弱勢群體社會經濟安全照顧服務

具體目標1.1:持續減少低收入戶人數。

指標1.1.1:低收入戶人數減少比率。

  • 現況基礎值:近三(2014~2016)年低收入戶人數平均每年減少約為2.83%。(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低收入戶人數減少3%(相較2017年)。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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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1.2:持續推動辦理社會救助,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助其自立。

指標1.2.1:低收入戶減少比率。

  • 現況基礎值:近三(2014~2016)年低收入戶人數平均每年減少比率:
    • 低收入戶男性減少比率為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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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2:確保糧食安全,消除飢餓,促進永續農業

具體目標2.1:確保國民都取得安全及營養均衡且足夠的糧食。

指標2.1.1:營養不良的人口比率。[1]

  • 現況基礎值:目前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中並無此營養不良人口比率的分析資料,尚無法提供具體目標,將依指標定義規劃蒐集資料。(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完成指標數據的產製。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指標2.1.2:中度或重度糧食不安全的人口比率,以糧食不安全經驗衡量(Food Insecurity Experience Scale;FIES)為準。

  • 現況基礎值:目前並無中度或重度糧食不安全的人口比率資料,尚無法提供具體目標,將依指標定義規劃蒐集資料。(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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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3: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

具體目標3.1:降低或維持孕產婦死亡率,並維持或提升醫師及助產師(士)接生百分比。

指標3.1.1:孕產婦死亡率(每十萬人口)。[1]

  • 現況基礎值:2016年孕產婦死亡率11.60/000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孕產婦死亡率維持或低於11. 60/0000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指標3.1.2:醫師及助產師(士)接生百分比。

  • 現況基礎值:2015年醫師及助產師(士)接生百分比99.95%。(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醫師及助產師(士)接生百分比維持或達99.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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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4:確保全面、公平及高品質教育,提倡終身學習

具體目標4.1:確保15歲的男女學生都能完成免費、公平及高品質的基礎義務教育,確保學生獲得基本學力。

指標4.1.1:15歲前的學生完成基礎教育時,在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及數學科達到基礎水平,不同地區、社經地位的待加強比率。[1]

  • 現況基礎值:國中教育會考在不同地區、社經地位的待加強比率差距:【地區】 國文科:16.8%、 數學科:23.9%【社經地位】 國文科:18.1%、數學科:29.2%。(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國中教育會考在不同社經地位、地區的待加強比率差距縮短1%。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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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5:實現性別平等及所有女性的賦權

具體目標5.1:降低出生性別比。

指標5.1.1:國內的出生性別比。[1]

  • 現況基礎值:出生性別比為1.076。(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出生性別比由2010年1.090降至1.068,且持續維持。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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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5.2:降低女性過去12個月遭受目前或過去伴侶施暴(身體、性或精神)、或伴侶以外性侵害的女性比率。[2]

指標5.2.1:過去12個月曾遭受目前或過去伴侶施暴(身體、性或精神)的18歲至74歲婦女的受暴盛行率。[3]

  • 現況基礎值:18歲至74歲婦女過去12個月遭伴侶傷害盛行率為9.8%。(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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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6:確保環境品質及永續管理環境資源

具體目標6.1:供給量足質優的水源及自來水,保障用水安全。

指標6.1.1:使用量足質優自來水的人口比率(同指標3.9.3)。

  • 現況基礎值:普及率93.7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自來水供水普及率達94%。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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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目標6.2:公廁潔淨化管理,提升列管公廁總量的80%以上達到「特優級」評鑑水準。

指標6.2.1:「特優級」列管公廁的比率(同指標3.9.2)。[1]

  • 現況基礎值:「特優級」列管公廁:76%。(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列管公廁總量的80%以上達到「特優級」評鑑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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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7: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且現代的能源

具體目標7.1: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能源服務,並提高潔淨燃料發電占比。

指標7.1.1:獲得供電的家戶比例。

  • 現況基礎值:台電公司供電以戶為單位,於1997年計算用電普及率為99.97%(0.03%為未申請或法令限制)。
  • 2020年量化目標:除因法令限制外,台電公司均配合提供電力服務,用電申請達成率達100%。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7.1.2:潔淨燃料發電比例。

  • 現況基礎值:潔淨燃料(再生能源與LNG)發電量占比3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潔淨燃料(再生能源與LNG)發電量占比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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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8: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提升勞動生產力,確保全民享有優質就業機會

具體目標8.1:以創新、就業、分配為核心價值,維持經濟適度成長。

指標8.1.1:經濟成長率。

  • 現況基礎值:經濟成長率為1.48%。(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2017~2020年經濟成長率平均為2.5%~3%。
  • 主(協)辦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

指標8.1.2:每人GDP。

  • 現況基礎值:每人GDP為 2萬2,540美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2017~2020年平均每人GDP 2萬5,000~2萬6,000美元。
  • 主(協)辦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

指標8.1.3:每戶可支配所得吉尼係數(同指標10.4.1)。Read the rest

核心目標09:建構民眾可負擔、安全、對環境友善,且具韌性及可永續發展的運輸

具體目標9.1:提高公路公共運輸、臺鐵與高鐵運量。

指標9.1.1:公路公共運輸運量成長比例。

  • 現況基礎值:2016年,公路公共運輸運量為12.23億人次。(2015年運量為12.2億人次)
  • 2020年量化目標:公路公共運輸運量較2015年成長2%(達12.44億人次)。
  • 主(協)辦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

指標9.1.2:臺鐵運量成長比例。

  • 現況基礎值:2016年,臺鐵運量為2.3億人次。(2015年運量為2.32億人次)
  • 2020年量化目標:臺鐵運量較2015年成長2%(達2.37億人次)。
  • 主(協)辦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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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10: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

具體目標10.1:底層百分之40的家戶人均所得以高於全國平均值的速率漸進成長。

指標10.1.1:近5年底層百分之40家戶及全體家戶的人均可支配所得平均年成長率。[1]

  • 現況基礎值:近5年底層百分之40家戶人均可支配所得平均年成長率為3.48%;全體家戶人均可支配所得平均年成長率為2.6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近5年底層百分之40家戶人均可支配所得平均年成長率,高於全體家戶人均可支配所得平均年成長率。
  • 主(協)辦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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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10.2:持續推動原住民族就業方案,增加原住民就業機會,提升經濟收入;改善身心障礙者及中高齡者就業,提升其經濟地位;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促進身心障礙者的公民及社會參與,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Read the rest

核心目標11: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

具體目標11.1:確保所有的人都可享有適當、安全及可負擔的住宅及基本生活所需的服務,並改善弱勢棲所。

指標11.1.1:社會住宅戶數及租金補貼戶數占弱勢家庭潛在需求戶數的比例。

  • 現況基礎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完工直接興建社會住宅8,744戶,加上辦理租金補貼6萬戶,占弱勢家庭潛在需求戶數40萬戶的17%。(2017年7月)
  • 2020年量化目標:社會住宅戶數及租金補貼戶數占弱勢家庭潛在需求戶數的35%。
  • 主(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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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11.2:為所有的人提供安全、可負擔、可及性高,且符合永續發展的交通運輸系統。包含改善道路安全、擴大公共運輸及滿足身障及老弱婦孺的運輸需求。Read the rest

核心目標12:促進綠色經濟,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具體目標12.1:落實綠色工廠制度,推廣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 C2C)設計理念,鼓勵企業生產綠色低碳產品,建立產品與清潔生產的綠色標準,積極執行污染性工廠遷廠至產業園區。

指標12.1.1:通過綠色工廠的清潔生產符合性判定家數。

  • 現況基礎值:通過綠色工廠的清潔生產符合性判定家數達87家。(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建立清潔生產行業別評估標準,推動廠商通過綠色工廠的清潔生產符合性判定家數達120家。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12.1.2:研擬產業推動搖籃到搖籃設計指引數量。[1]Read the rest

核心目標13:完備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具體目標13.1:完成訂定氣候變遷調適推動方案或行動方案。

指標13.1.1:訂定氣候變遷調適推動方案或行動方案。

  • 現況基礎值:為健全國家調適能力,行政院於2012年6月25日核定由國發會統籌產官學研代表研擬的「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並於2014年5月22日經行政院核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計畫(2013~2017年)」,作為政府各部門推動調適工作的主要行動。(2016年)另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9條研擬「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顧的原則,涵蓋氣候變遷調適八大領域(災害風險、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國土安全、海洋資源、能源供給、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醫療衛生及防疫系統等),並於2017年2月23日奉行政院核定在案。(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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