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9 臨門方案

針對依循「都市更新條例」辦理更新重建之集合住宅社區中,「不願或不能參與者」原應負擔之都市更新費用及參與者之自備款負擔,921基金會本於與政府互補之原則,於民國90年4月12日經第1屆第8次董監事聯席會通過「築巢專案之臨門方案」,匡列50億元專款,協助更新會「價購不願或不能參與重建者之產權」及「融資參與者之重建自備款」。惟因參與重建者擬經由金融體系取得重建融資非常困難,該基金會再於91年1月17日經第1屆第12次董監事聯席會同意大幅度修訂「築巢專案之臨門方案作業要點」,從「調降協助門檻至百分之五十」與「擴大融資撥貸範疇,提供參與者重建融資與自備款融資」兩個面向切入,徹底解決集合住宅之重建難題。由於預期至91年底所匡列專款將用罄,為補充後續資金之不足,行政院於91年8月宣布由行政院921震災社區更新基金(特別預算)提撥30億元委託該基金會辦理受災社區更新重建,並於91年11月15日簽訂契約書,明定30億元資金之使用悉依921基金會所訂定之「臨門方案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