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目標07: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且現代的能源

具體目標7.1: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能源服務,並提高潔淨燃料發電占比。

指標7.1.1:獲得供電的家戶比例。

  • 現況基礎值:台電公司供電以戶為單位,於1997年計算用電普及率為99.97%(0.03%為未申請或法令限制)。
  • 2020年量化目標:除因法令限制外,台電公司均配合提供電力服務,用電申請達成率達100%。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7.1.2:潔淨燃料發電比例。

  • 現況基礎值:潔淨燃料(再生能源與LNG)發電量占比3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潔淨燃料(再生能源與LNG)發電量占比42%。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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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7.2:提高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及年發電量占比。

指標7.2.1:再生能源累計裝置容量及發電量(同指標8.14.1)。

  • 現況基礎值: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4,708 MW,年發電量為126億度。(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1萬0,875MW,年發電量為235億度。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7.2.2: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

  • 現況基礎值: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5.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20%。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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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7.3:提高強制性節能規定能源消費涵蓋率,並降低能源密集度。

指標7.3.1:強制性節能規定能源消費涵蓋率。[1]

  • 現況基礎值:強制性能源效率規定涵蓋率達30.2%。(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強制性節能規定能源消費涵蓋率達40%。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7.3.2:能源密集度。[2]

  • 現況基礎值:能源密集度改善1.2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能源密集度年均改善2%。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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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7.a:加強天然氣接收與輸儲設施建設,及加強國外探勘合作。

指標7.a.1:國內天然氣的供氣能力。

  • 現況基礎值:天然氣的供氣能力為1,450萬噸/年。(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天然氣的供氣能力為1,800萬噸/年。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7.a.2:天然氣的自有率占比。

  • 現況基礎值:天然氣的自有率占比為2.5%。(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天然氣的自有率占比為5%。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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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7.b:提高投入提升能源效率的經費。

指標7.b.1:提升能源效率經費。

  • 現況基礎值:政府投入提升能源效率的經費為18.5億元。
  • 2020年量化目標:政府投入提升能源效率的經費達20億元。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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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標7.3.1:強制性能源效率規定涵蓋為當年度強制性能源效率規定管制能源消費量與當年度最終能源消費比值。

[2]指標7.3.2:能源密集度為當年度能源的總消費量,除以國內生產毛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