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目標06:確保環境品質及永續管理環境資源

具體目標6.1:供給量足質優的水源及自來水,保障用水安全。

指標6.1.1:使用量足質優自來水的人口比率(同指標3.9.3)。

  • 現況基礎值:普及率93.7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自來水供水普及率達94%。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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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目標6.2:公廁潔淨化管理,提升列管公廁總量的80%以上達到「特優級」評鑑水準。

指標6.2.1:「特優級」列管公廁的比率(同指標3.9.2)。[1]

  • 現況基礎值:「特優級」列管公廁:76%。(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列管公廁總量的80%以上達到「特優級」評鑑水準。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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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3:改善民眾居住衛生,提升河川水質;加強推動廢污水妥善處理;以公共污水廠二級處理放流水循環利用作為新興水源,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降低傳統水資源開發需求;加強事業廢污水排放稽查管制,查緝可疑污染源,遏止水質污染情形發生;優化河川水質以保障國民健康及維護生態體系;強化化學物質流向勾稽,精進管理效能。

指標6.3.1: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戶數及普及率。

  • 現況基礎值: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數共為256萬3,975戶及普及率累計達29.95%。(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累計戶數提升至300萬戶及普及率累計達35%。
  • 主(協)辦機關:內政部(縣市政府)

指標6.3.2:整體污水處理率。[2]

  • 現況基礎值:整體污水處理率達53.35%。(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整體污水處理率為60%。
  • 主(協)辦機關:內政部(經濟部、科技部、縣市政府)

指標6.3.3:二級處理放流水回收供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再利用率及每日再生水量。

  • 現況基礎值:二級處理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率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二級處理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率達4%及每日再生水量4.5萬噸。
  • 主(協)辦機關:內政部(交通部、科技部、經濟部、縣市政府)

指標6.3.4:事業稽查率。[3]

  • 現況基礎值: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2016年家數為2萬1,428家,稽查1萬4,262家數,事業稽查率66%。(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事業稽查率達到80%以上。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縣市政府)

指標6.3.5:五十條主要河川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濃度。

  • 現況基礎值:五十條主要河川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濃度3.73 mg/L。(2012~2016年五年平均)
  • 2020年量化目標:五十條主要河川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濃度3.6 mg/L。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經濟部)

指標6.3.6:五十條主要河川重金屬(鎘、鉛、汞、銅、鋅)平均合格率。

  • 現況基礎值:五十條主要河川重金屬(鎘、鉛、汞、銅、鋅)平均合格率98.62%。(2012~2016年五年平均)
  • 2020年量化目標:五十條主要河川重金屬(鎘、鉛、汞、銅、鋅)平均合格率96%以上【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針對重金屬修正加嚴中,故目標值較現況值寬鬆】。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經濟部)

指標6.3.7:五十條主要河川受輕度及未(稍)受污染長度比率。

  • 現況基礎值:五十條主要河川受輕度及未(稍)受污染長度比率72.68%。(2012~2016年五年平均)
  • 2020年量化目標:五十條主要河川受輕度及未(稍)受污染長度比率73.5%以上。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經濟部)

指標6.3.8:化學物質流向追蹤案件數。

  • 現況基礎值:化學物質流向追蹤案件數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化學物質流向追蹤案件數累計500案(預計2017年100案,2018年120案,2019年130案,2020年150案,2020年累計達成500案)。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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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4:推動節約用水工作,提升用水效率,使平均用水量不再顯著成長;推動工業區內廠商用水回收率;推動科學園區廠商製程用水回收率;推動加強節水、再生水及海淡水等多元水源,使年淡水取用量不再顯著成長。

指標6.4.1:用水效率。

  • 現況基礎值:每人每日用水量275公升/日。(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每人每日用水量降低至254公升/日(相較2010年降低6%)。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6.4.2:工業用水效率。

  • 現況基礎值:工業區內廠商用水回收率為70.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工業區內廠商用水回收率達72%。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6.4.3:科學園區廠商製程用水回收率。

  • 現況基礎值:
    • 竹科:光電業86.30%、半導體87.79%;
    • 中科:光電業86.63%、半導體89.80%;
    • 南科:光電業89.95%、半導體86.77%。
  • 2020年量化目標:科學園區廠商製程用水回收率達85%(半導體及光電業)。註:各園區平均值雖皆已達85%,但部分園區如竹科一、二、三期2016年為84%,中科虎尾園區2016年僅82%。故指標設定為85%,以促使各園區於2020年皆達所設目標。
  • 主(協)辦機關:科技部

指標6.4.4:用水壓力比例。[4]

  • 現況基礎值:用水壓力比例0.28。(2015年,2015年上半年因枯旱,降雨量及年取用水量均低於平均值)
  • 2020年量化目標:用水壓力比例不超過0.3。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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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5:維持水庫有效庫容,提供穩定供水。

指標6.5.1:水庫庫容。[5]

  • 現況基礎值:水庫庫容45.75百萬立方公尺/座。(2015年,以臺灣地區40座主要水庫有效容量計算,其蓄水量占全國96%)
  • 2020年量化目標:水庫庫容44.39百萬立方公尺/座。(納入湖山水庫,以臺灣地區41座主要水庫有效容量計算)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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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6:加強地下水使用管理,增加地面水源供應;持續推動流域綜合治理,兼顧環境景觀及棲地營造;維持臺灣本島20座主要水庫有效容量加權平均卡爾森優養化指數(CTSI)45以下;推動全國河川、湖泊水庫、灌溉渠道底泥品質定期檢測,逐步建構底泥品質資料庫;加速推動污染場址改善工作,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維護國民健康;推動企業及團體認養海岸,提升企業愛護地球,善盡地球公民的責任。

指標6.6.1:地層下陷顯著下陷面積。

  • 現況基礎值:地層下陷顯著下陷面積534.4平方公里。(2011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地層下陷顯著下陷面積235平方公里。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農業委員會、縣市政府)

指標6.6.2:易淹水面積。

  • 現況基礎值:易淹水面積4萬6,200公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易淹水面積2萬9,200公頃。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指標6.6.3:臺灣本島20座主要水庫有效容量加權平均卡爾森優養化指數(CTSI)。[6]

  • 現況基礎值:臺灣本島20座主要水庫有效容量加權平均卡爾森優養化指數(CTSI)45.22。(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臺灣本島20座主要水庫有效容量加權平均卡爾森優養化指數(CTSI)45以下。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指標6.6.4:全國底泥品質定期監測。

  • 現況基礎值:已完成122處定期監測作業。(2017年6月)
  • 2020年量化目標:完成526處水體的底泥品質定期監測申報及公布作業。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縣市政府)

指標6.6.5:全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業型場址解除列管數量。

  • 現況基礎值:已完成500處事業類型場址解除列管作業。(2017年6月)
  • 2020年量化目標:完成600處事業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解列工作。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縣市政府)

指標6.6.6:海岸清潔維護認養率。

  • 現況基礎值:海岸清潔維護認養率41%。(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海岸清潔維護認養率達60%以上。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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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a:持續協助在開發中國家推動改善當地水與衛生相關計畫。

指標6.a.1:協助在開發中國家推動改善水與衛生相關計畫。

  • 現況基礎值:
    • 協助瓜地馬拉Izabal省Quetzalito村興建垃圾壓縮廠,解決跨越該國與宏都拉斯Motagua河大量塑膠垃圾問題。
    • 協助史瓦濟蘭推動改善供水與衛生案及裝置8間學校抽水系統。
    • 於布吉納法索推動改善飲水設施計畫及協助該國迪興鎮青年暨婦女協會年度水資源振興計畫。
  • 2020年量化目標:量化目標結果將視新計畫經初步評估其可行性及是否適切當地需求,並配合政府投入經費比例而定。
  • 主(協)辦機關: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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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b:持續推動社區參與,鼓勵民眾進行污染通報、髒亂清理及河川巡守等工作。

指標6.b.1:全國水環境巡守隊數。

  • 現況基礎值:全國水環境巡守隊數370隊。(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全國水環境巡守隊數390隊。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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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c:改善空氣品質,維護國民健康。

指標6.c.1:空氣品質(同指標3.9.1、11.6.3)。

  • 現況基礎值:
    • 細懸浮微粒(PM2.5)全國年平均濃度20μg/m3。(2016年)
    • 懸浮微粒(PM10)全國年平均濃度43.5μg/m3。(2016年)
    • 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紅色警戒874次數。(2016年)
    • 全國臭氧(O3)紅色警戒482次數。(2016年)
    • 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二氧化硫(SO2)及二氧化氮(NO2)皆符合空氣品質標準。(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
    • 達成細懸浮微粒(PM2.5)全國年平均濃度15μg/m3
    • 達成懸浮微粒(PM10)全國年平均濃度37μg/m3
    • 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紅色警戒低於499次。
    • 全國臭氧(O3)紅色警戒低於350次。
    • 維持二氧化硫(SO2)及二氧化氮(NO2)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皆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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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d:加強一般廢棄物減量,促進資源回收。

指標6.d.1:資源回收率。

  • 現況基礎值:資源回收率49.46%。(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資源回收率達51%。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指標6.d.2:垃圾回收率(同指標11.6.1)。

  • 現況基礎值:垃圾回收率:58%。(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垃圾回收率達61%。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指標6.d.3:垃圾妥善處理率(同指標11.6.2)。

  • 現況基礎值:垃圾妥善處理率99.1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垃圾妥善處理率達99.5%。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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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6.e:加強事業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妥善處理事業廢棄物;推行科學園區總量管制策略,輔導園區廠商減少廢棄物產量並提升再利用率。

指標6.e.1:整體再利用率。

  • 現況基礎值:整體再利用率77.4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整體再利用率達77%。註:值提升非量提升,故維持在77%水準。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經濟部、科技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指標6.e.2: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與資源再生產業產值。

  • 現況基礎值: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79.81%、資源再生產業產值671億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達85%、資源再生產業產值達740億元。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

指標6.e.3: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

  • 現況基礎值: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竹科87.66%、中科85.05%、南科84.6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達85%。
  • 主(協)辦機關: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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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標6.2.1:公廁列管分為「特優級」、「優等級」及「普等級」三類,為公廁潔淨化,提昇「特優級」公廁的比率。

[2]指標6.3.2:整體污水處理率=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普及率+專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建築物污水設施設置率。

[3]指標6.3.4:查緝可疑污染源,遏止水質污染情形發生。

[4]指標6.4.4:淡水取用量。

[5]指標6.5.1:水庫有效庫容。

[6]指標6.6.3:藉由監測水庫水質優養程度,作為相關主管機關改善水庫水質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