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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921十週年檔案彙編

  • 4-56 振興酒竹茶花產業

    921震災重建,不僅是要恢復舊觀,更要有新的價值產生。以產業振興而言,促進地方特色產業轉型升級是一項重點。在921震災重建特別預算中特別編列經費促進重建區酒竹茶花產業發展,計畫如次:

    • 農村休閒酒莊:政府於民國91年1月1日開放民間釀酒,農委會評估苗栗、臺中、南投三縣為主要水果產區,經輔導成立后里樹生酒莊等九處,助益地方產業發展。
    • 竹山竹文化園區:園區面積6.78公頃,分為竹山文化園區及竹文化館,對於竹文化推廣甚具意義,也成為竹山鎮觀光景點。
    • 茶文化園區:鹿谷以產凍頂烏龍茶聞名,鄉內茶園面積達2,000公頃,農委會輔導鹿谷鄉農會成立茶文化館及文化園區,有助茶文化推廣及產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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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5 酒廠重建與轉型

    埔里酒廠以生產紹興酒聞名,在民國85年開放遊客入廠參觀,87年觀光人潮達百萬人次,但921震災時受創嚴重,921重建會為協助埔里酒廠轉型,推動埔里都市更新計畫,埔里酒廠得於91年底完成土地變更使用,為埔里觀光產業發展奠定基礎。

             埔里酒廠於90年舉辦首屆臺灣國際酒文化節,91年5月改善展售中心二樓,規劃生啤酒專賣區等,觀光熱潮更甚於地震發生前,成為著名景點。

             南投酒廠是國內生產葡萄酒與白蘭地酒的著名酒廠,921震災時同樣受創嚴重。921重建會為使該廠轉型兼具休憩觀光功能,特補助2,000萬元,加上臺灣菸酒公司配合款3,000萬元,整體規劃「臺灣味酒莊」,並逐步推動以酒廠為中心之周邊產業與社區發展,提升酒廠競爭力,活絡地方產業經濟。

  • 4-54 形象商圈活化與重塑

    為恢復商圈營業並進一步活化商圈機能,921重建會與經濟部合作推動「重建區商業重建輔導計畫」,一方面改善公共環境設施,一方面整合提升其經營管理能力,以重塑重建區之商業形象。

             由於各地區商圈性質多樣,針對不同商圈應採取不同策略。初期係針對街區業者召開說明會形成共識,再以成立「形象商圈發展協會」為目標積極推動各項輔導工作。

             921重建會編列特別預算推動這項重點業務,總共輔導「塑造南投縣集集鎮龍泉綠色隧道形象商圈計畫」等18個計畫。由於重建區之商業整備及條件,無法與其他非重建區商圈比較,因此未達預期績效,但此項前瞻性作法就重塑重建區之商業發展而言,應有續予支持之必要。

  • 4-53 農業休閒旅遊

    苗栗縣、臺中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農村自然景觀多,但缺乏整體規劃,致使農業休閒資源分散,未能充分發揮。為使重建區產業展現活力,921震災重建特別預算中編列經費推動「配合休閒旅遊發展觀光農園」,設置休閒農業觀光帶計畫,規劃開闢重建區觀光果園及休閒農業觀光帶。

             為整合農業資源,規劃中潭公路、集集信義、大湖卓蘭東勢和平、古坑梅山竹崎石卓等4條套裝農業休閒旅遊路線。各條路線均有其特色,結合當地著名景點,成為帶狀觀光線,提升休閒資源的精緻性,讓遊客體驗多樣化的田園遊憩活動。

  • 4-52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復建

    國家風景區之資源部分與國家森林重疊,中部地區縣級、省級風景區之資源特色亦與其地質地形之特殊性有關。921震災後南投縣之日月潭、彰化縣之清水溪、雲林縣之草嶺風景區、臺中縣之石岡壩風景區等受創嚴重。依觀光局統計,全臺24家觀光事業受創,其中12家即位於中部地區。其間國際知名之日月潭風景區,由於具水資源調節、灌溉、發電及觀光旅遊等多重功能,921地震受創後當地觀光旅館多數倒塌,嚴重影響區域性觀光事業。行政院在南投縣政府之積極配合下,責成觀光局評估辦理日月潭災後觀光搶救工作,推動觀光整體發展及提升國際旅遊水準,藉由震災威脅反創再生之契機,並將原為省級風景區提升為國家級風景區。… Read the rest

  • 4-51 風景線規劃

     921震災發生後,倚重觀光產業的中部地區深受打擊。921重建會會同觀光局、重建區各縣市政府及觀光業者研商推動促進觀光事宜。根據重建區之風景區或觀光景點位置、遊客動線等因素,規劃梨山、谷關、清境、合歡山、南北港溪、廬山、埔里、日月潭、南投觀光鐵路、信義東埔、溪頭杉林溪等觀光風景軸線,並輔導業者籌組「中臺灣觀光產業聯盟」,積極推展。

             由於政府及業者共同努力,觀光產業逐漸恢復盛況。除了推動觀光產業聯盟外,並企劃大型活動,吸引外地遊客,包括「九族櫻花季」、「凍頂茶香嘉年華會」、「雲之南擺夷文化節」、「萬人橫泳」、「中臺灣溫泉之旅」、「重見校園之旅」、「霧社文化祭」、「梨山賞花季」、「梨山水蜜桃季」及「谷關溫泉文化節」等特色活動。振興觀光產業是921震災重建的產業振興項目中的重點工作,成果令人滿意。

  • 4-50 鼓勵重建區觀光

     921地震發生後,中部地區產業重創,尤其觀光事業影響尤大。政府為恢復觀光產業,帶動其他產業復甦,除努力打通交通線,復建觀光設施外,並鼓勵公務人員前往中部地區旅遊。

             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觀光局)為協助921地震災區重建觀光事業,以「溫馨關懷情」為訴求,輔導旅行業策劃「擁抱南投—伸出友誼之手」、「前進谷關—留下關懷腳印」、「作客雲嘉—緬懷鄉土情」、「飛躍阿里山—愛心大方送」等2日行程,並訂定獎勵措施鼓勵業者積極推動,以落實政府協助災區重建觀光事業之政策。此外,觀光局於民國89年7月13、14日辦理旅行業員工「關懷之旅」,參加人數5,000人;交通部員工及眷屬亦分5梯次前往重建區辦理文康活動。… Read the rest

  • 4-49 500億元企業優惠貸款

    政府為協助震災受損之中小企業更新廠房設備,由行政院開發基金提撥500億元供企業申請,利息3%,最高申請額度為6,000萬元。這項優惠貸款,對於需財孔急的企業而言,的確非常重要。除了廠房、機器修護之外,政府後來擴大適用範圍,包括農、林、漁、牧、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營造業、運輸、倉儲、通信等。這項貸款總共核准1,403件,核准金額達147億4,000萬餘元。921重建會並在特別預算中編列20億元,捐贈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協助無擔保品或擔保品不足之受災企業取得所需資金,同時分攤金融機構風險,該信用保證基金(民國90年6月至95年2月)共承保338件,協助企業貸得20.9億元貸款。

  • 4-48 出版生命教育教材

    為協助民眾從災難中更認識與愛惜生命,從生活經驗中,體驗生命的智慧,增強生活信心,撫慰民眾創後心靈。921重建會於民國90年3月19日邀集災區學校召開「研訂本會推動重建區民眾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聘請重建區學校著手編輯生命教育教材,並於90年8月份發行全國第1套重建區民眾生命教育教材6冊,內容有歷史紀實、教育傳承、尊重自然、社會倫理、價值重塑及永遠之關懷等;為發揚重建經驗,激發生命之新意義,91年7月份繼續籌編重建區第2套民眾生命教育教材。此外,為進一步推動民眾之生命教育工作,以學校為社區推廣中心,結合社區社團、父母成長班、媽媽教室及家長、教師座談會等方式漸次推展生命教育為內涵之課程及體驗、參訪等多樣化活動,提供社區民眾生命教育宣導。

  • 4-47 災區就業重建大軍

    為解決921地震災區重建及民眾之就業問題,勞委會提出「建立災區重建大軍就業方案」,並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規定,於民國89年10月1日發布「921地震災區就業重建大軍臨時工作津貼作業要點」(台89勞職業字第0200384號函)。於災區設置災區重建大軍就業行動總部,擬定他助(補助經費)、互助(分攤經費)與自助(提供行政支援系統)之「三助階段」措施,將災區民眾及事業單位組成就業重建大軍,共同投入(1)災區原住民部落造林及行銷計畫及災區災民生活工坊發展計畫;(2)在地家園重建行動,包括災區災民參與社區重建輔導計畫及災區災民參與土石流整治及裸坡栽植復育人力運用輔導計畫;(3)在地夥伴結合行動,包括災區災民參與非營利組織發展計畫及災區災民籌組合作社生產發展輔導計畫;(4)在地產業振興行動,為災區生態觀光產業人力振興輔導計畫等公共重建工程及家園重建工作,促使重建區民眾可以在初期經由政府機關協助,建立就業重建基礎,在中期以政府及民間相互配合方式,完成就業重建規劃,最後由政府單位提供各種行政協助,自主完成各種復建與振興工作。

  • 4-46 成立心理衛生服務中心

    為積極提供921災區心理重建服務,民國89年3月2日行政院第2671次院會通過經建會所提「災後重建計畫-生活重建計畫」,由衛生署承辦各項心理衛生計畫之研擬與規劃,並於89年6月23日同時於臺中及南投二地區成立心理衛生服務中心,負責重建地區心理諮詢、教育、自殺防治及高危險群個案輔導等工作,為就近服務民眾,並在臺中縣豐原市、東勢鎮、大里市及南投縣草屯、竹山、埔里等多處地點設置諮詢分站及定點精神醫療服務站。其中,自殺防治工作更結合了轄內相關醫療院所、警政、社政、民政、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及相關民間團體等,建構全面性之自殺防治網絡,藉由自殺防治宣導活動提醒民眾珍惜生命;並加強轉介照會系統,在第一時間內給予個案協助、救援與家屬輔導等,期能減少憾事發生。

  • 4-45 生活重建中心之設置與運作

    「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立法期間,以全盟為主之民間團體,極力主張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重建新家園,塑造關懷互助之新社會,行政院應協助縣(市)政府於「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自行或委託民間機構於各鄉(鎮、巿)設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民間團體之主張獲得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重視,並將該主張納入民國89年2月3日公布施行之「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依據該條例第22條規定,縣(巿)政府應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於各災區鄉(鎮、巿)設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提供居民「福利服務」、「心理輔導」、「組織訓練」、「諮詢轉介」等服務;並得視人口密度、受災程度及弱勢需要,增設生活重建服務中心,並應於50戶以上之臨時住屋聚集處及原住民聚落,設置生活重建服務聯絡站,且明確規範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應配置社工、心理輔導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 4-44 成立信託基金鼓勵失依兒童少年

    為輔導、鼓勵震災失依兒童、少年或其親屬將領得之全部慰助金、捐款與遺產等,採取成立信託方式處理,以保護其財產並增加其利益。內政部提送「鼓勵失依兒童少年成立信託基金以保護其財產與生活安全案」,針對願意成立信託之每一個案,921基金會予以補助50萬元,並委由公營信託事業單位成立信託基金,辦理至兒少成年獨立自主為止。該案經民國88年11月3日第1屆第1次臨時董監事聯席會通過,並由內政部兒童局(以下簡稱兒童局)於88年11月25日邀請受災縣(市)政府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共同研商有關協助孤兒設立信託事宜,訂定「921震災失依兒童、少年申請設立信託補助暨作業原則」。由於當時可辦理信託業務之公營信託機構僅有中央信託局一家,而遭致「圖利中央信託局」之批評。為此,兒童局再於88年12月2日採納各界建議,將可委託信託單位放寬為財政部許可辦理信託業務之金融機構,不再受限於公營信託機構。

  • 4-43 心靈重建

    為確定「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中「生活重建計畫」下之「心靈重建」類別之協助對象、計畫目標、具體措施及分工與內容,行政院於民國88年11月17日邀集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等,召開「921震災後國人之心靈重建工作」簡報暨有關事宜研討會議,確定災後生活重建計畫之心靈重建類由文建會主辦,相關部會協辦,文建會並負責彙整各部會計畫送行政院核定。惟因各相關部會於震災後,陸續都有心靈重建計畫及措施在進行,例如教育部主管之「學校教學及學生輔導」、內政部主管之「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及衛生署主管之「醫療服務及公共衛生」等均已含括心靈重建工作,為使有限經費運用能有輕重緩急,並避免資源重疊,再於88年12月15日、88年12月28日及89年1月10日邀集相關部會召開3次協商會議,彙整國防部、衛生署(非醫療衛生部分)、青輔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及文建會等中央相關部會及受災縣市心靈重建計畫:救、受災官兵心理輔導計畫(國防部)、臺中張老師關懷921地震心理復建計畫(衛生署)、青年志工參與災後重建心靈服務計畫(青輔會)、原住民心靈重建工作計畫(原民會)、永續書香歡喜情(文建會)。

  • 4-42 生活重建計畫

    依據民國88年11月9日921重建會第8次委員會通過之「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及89年3月2日行政院第2671次院會通過之「災後重建計畫-生活重建計畫」,災後生活重建計畫包括:

    • 學校教學及學生輔導計畫:復學復課、改善學校教學、心理輔導復建、再造社區學習等措施。
    • 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於災區成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辦理各項生活重建事務、失依兒童少年之照顧、失依老人之照顧、身心障礙者之照顧、低收入戶之照顧、特殊境遇婦女之照顧、臨時組合屋社區住戶之服務等措施。
    • 就業服務計畫:掌握就業態勢、重建人力資料庫、開拓就業機會、促進就業、擴大辦理職業訓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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