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災民代表委員

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規定,921重建會以行政院長為召集人,召集中央相關部會、災區地方政府及災民代表組成,且災民代表委員不能少於5人。

        災民代表委員競爭激烈,當選委員者平日熱心反映意見,遇重大案件就會在行政院長主持的委員會議中發言。在黃榮村及陳錦煌執行長任內都很尊重他們的意見,彼此體諒。至郭瑤琪執行長任內因拆除組合屋政策與委員們產生強烈衝突。

         災民代表委員在以民為主的政治生態中有其必要,由於他們來自基層,更能切身感受災民的痛苦,所建議的案件也都符合實情,例如降低銀行貸款利率、修正暫行條例、受災戶房貸還款年限由20年延長至30年(延長還款年限未通過,直到民國98年1月23日為因應金融風暴始實施)。另外就是查核重建工程是否按暫行條例規定雇用三分之ㄧ以上之災區居民,不無苦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