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重建區鄉(鎮、市)公所研提之購地興建平價住宅安置受災戶之構想,921基金會於民國89年9月6日經第1屆第5次董監事聯席會審議通過「築巢專案之333融資造屋方案」,提撥專款無息融資給地方政府作為購地與興建平價住宅之周轉金。之後,又將融資撥貸對象擴及至位於斷層帶、土石流危險區域而必須辦理易地或遷住重建之社區、農村聚落與原住民聚落等,以及街廓型社區之都市更新等集體住宅重建計畫。同時,為因應經濟弱勢之原住民及農村聚落遷建需求,進一步修訂「921災區333融資造屋方案作業要點」,除提供融資對象辦理遷建計畫所需之行政管理費用外,也針對融資對象之社經條件,予以特別之補助,協助因應物價上漲所導致之額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