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目標15.1:保護、維護及促進陸域及內陸水域生態系統的永續利用。
指標15.1.1:森林覆蓋率。
- 現況基礎值:森林覆蓋率達60.71%。(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森林覆蓋率達60%以上。(維持森林零損失的概念)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指標15.1.2:參考國土計畫法劃設的國土保育地區納入保護區系統的比率。
- 現況基礎值:參考國土計畫法劃設的國土保育地區納入保護區系統的比率達38.1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參考國土計畫法劃設的國土保育地區納入保護區系統的比率達38.43%。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內政部
具體目標15.2:落實森林永續管理,終止森林盜伐,恢復遭到破壞的森林。
指標15.2.1:實現永續森林管理的進展。[1]
- 現況基礎值:具永續性森林經營計畫面積達1,600公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具永續性森林經營計畫面積達160萬公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具體目標15.3:恢復退化的土地與土壤。
指標15.3.1:退化土地面積。[2]
- 現況基礎值:(1)2014~2016年,地層顯著下陷面積為106.4~819.8平方公里之間。(2)2002年,鹽分地面積不超過181.5平方公里。
- 2020年量化目標:(1)地層顯著下陷面積不超過235平方公里。(2)鹽分地面積不超過181.5平方公里。
- 主(協)辦機關: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
具體目標15.4:落實山脈生態系統的保護。
指標15.4.1:山區納入保護區系統的比例。[3]
- 現況基礎值:山區納入保護區系統的比例為26.5%。(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山區納入保護區系統的比例為26.7%。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內政部
指標15.4.2:山區綠覆率。[4]
- 現況基礎值:山區綠覆率為9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山區綠覆率維持91%。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具體目標15.5:野生動植物受威脅程度未劣化或呈現改善趨勢。
指標15.5.1:紅皮書指數。[5]
- 現況基礎值:0.88(2017總基礎值);其中,哺乳類0.89、鳥類0.90、爬蟲類0.94、兩棲類0.78、淡水魚類0.76。
- 2020年量化目標:大於0.88。(紅皮書指數呈現未劣化或改善)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具體目標15.6:確保基因資源使用所產生的好處得到公平公正的分享。
指標15.6.1:通過立法、行政和政策框架以確保公正和公平分享利益。[6]
- 現況基礎值:我國為已通過立法、行政和政策框架以確保公正和公平分享利益的國家。(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檢視2005年研擬的遺傳資源法草案,收集國外案例,評估與國際規範對應的可行性。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具體目標15.7:查緝野生動植物盜伐、盜獵與非法走私。
指標15.7.1:被盜獵或非法販賣的野生動物比例。[7]
- 現況基礎值:被盜獵或非法販賣的野生動物比例為0.1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被盜獵或非法販賣的野生動物比例0.1%以下。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財政部關務署、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具體目標15.8:採取措施預防及管理外來入侵種,以降低其影響。
指標15.8.1:通過國家立法,並投入充分資源預防或控制外來物種入侵。[8]
- 現況基礎值:針對已公告的21種外來入侵種進行監測及移除,致力控制族群分布範圍達到每年負成長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維持負成長1%。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具體目標15.9:將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價值納入國家與地方規劃、發展流程與脫貧策略。
指標15.9.1:「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畫」中「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2」的國家目標進展狀況。[9]
- 現況基礎值:(1)減貧經費約1.9億元。(2)21處地方政府將生物多樣性納入施政項目。(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1)納入綠色國民所得帳報告。(2)我國減貧經費約2.4億元。(3)22處地方政府將生物多樣性納入施政項目。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行政院主計總處)
具體目標15.a:政府開發援助及公共開支。
指標15.a.1:用以保護及永續使用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的政府開發援助及公共開支。
- 現況基礎值:開發援助及公共開支為5億元。(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開發援助及公共開支為5.5億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內政部營建署
指標15.a.2: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生物多樣性宣導與保護生物多樣性棲地工作案件數。
- 現況基礎值:協助件數21件。(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協助件數50件。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教育部、內政部)
指標15.a.3:捐助國際保育計畫案件數。
- 現況基礎值:捐助國際保育計畫案件數15件。(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維持捐助國際保育計畫案件數15件。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外交部)
[1]指標15.2.1:參考聯合國糧農組織發布的全球森林資源評估報告(FRA 2015),對於實現永續森林管理的進展,採用具永續性森林經營計畫管理下的森林面積,作為指標衡量方式之一,而在評估經營計畫是否具永續性部分,該報告建議可透過專家審查評估,或通過國際性森林認證體系認可等方式為之。
[2]指標15.3.1:依聯合國的定義,退化土地係指受到沙漠化、乾旱及洪水影響致土地與土壤惡化的地區;我國退化土地包括顯著下陷(下陷面積定義為地層下陷速率超過每年3公分的面積總和)、鹽分地等。
[3]指標15.4.1:依照水土保持法第3條定義山坡地範圍,包含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地、試驗用林地,以及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的需要,就合於標高100公尺以上、或標高未滿100公尺,而其平均坡度達百分之五以上予以劃定範圍者,總計面積約263.7萬公頃。目前,我國本島陸域保護區系統,其中位於山坡地範圍者約有70萬公頃。
[4]指標15.4.2:山坡地的綠覆率指標,依據內政部國土利用調查成果圖資,篩選山坡地範圍中屬農田、森林、草地、灌木林等綠色覆蓋範圍的土地利用型,面積計240萬公頃。
[5]指標15.5.1:「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紅皮書評估系統」為目前評估野生物的物種受威脅狀況、滅絕風險及保育狀況最權威與主流的方法。「紅皮書指數」則是透過計算所有或特定類群(如哺乳類、鳥類)已評估物種各自受威脅程度加權計算而得(計算公式)。比較同一群生物在不同時間點所計算出的紅皮書指數,可以用以反映特定地區或特定類群物種受威脅的現況及變化趨勢。目前已有超過113個國家發展過紅皮書評估的系統。由於野生生物的類群及種類繁多,本指標執行策略以陸域脊椎動物為代表類群,包括陸域哺乳類、鳥類、陸域爬行類、兩棲類及淡水魚類共五大類群執行評估工作,並計算其紅皮書指數。
[6]指標15.6.1:我國已實施「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以促進品種改良,並實施種苗管理,以增進農民利益及促進農業發展」,鼓勵企業和個人對植物育種研究的投入,加速創新研發新品種,並引進外國優良新品種,增進品種更新,提升農作物品質及生產力,並規範種苗經營管理秩序,促進種苗產業的發展,更強化品種權保護措施,賦予申請人臨時性權利保護、限縮農民留種自用免責範圍、延長權利期限,及將品種權利擴及於利用該品種收穫物及直接加工物的生產或繁殖行為。另,為保護我國生物資源,若涉及遺傳資源的研發,須將產生利益分享,或技術轉移的內容納入合作備忘錄中。國內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部落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分享相關利益予原住民。
[7]指標15.7.1:統計財政部關務署、內政部警政署、海巡署等3個單位查緝國內活體野生動物非法走私佔活體動物每年進出口的比例。
[8]指標15.8.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2011年通過外來入侵種管理行動計畫,確立了各所屬機關的業務分工,各機關分別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植物防疫檢疫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漁業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外來入侵種的輸出入及移除、防治等管理措施,經過幾年的實務操作,目前各機關都能依據權責分工妥處外來種事務並進行各法規的補強(如2013年8月9日由財政部國貿局依據貿易法公告高風險入侵性外來種約500種、2015年2月24日修正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
[9]指標15.9.1:依愛知目標2「到2020年,將生物多樣性的價值納入國家和地方發展與減貧策略,並規劃過程,且納入國家財務會計報告系統。」我國的減貧措施,包括「針對部分地層下陷及水梯田提供生態補貼」、「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計畫」、「辦理生物多樣性保育及入侵種管理計畫」及「輔導農村再生生態社區朝向里山倡議的目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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