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目標04:確保全面、公平及高品質教育,提倡終身學習

具體目標4.1:確保15歲的男女學生都能完成免費、公平及高品質的基礎義務教育,確保學生獲得基本學力。

指標4.1.1:15歲前的學生完成基礎教育時,在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及數學科達到基礎水平,不同地區、社經地位的待加強比率。[1]

  • 現況基礎值:國中教育會考在不同地區、社經地位的待加強比率差距:【地區】 國文科:16.8%、 數學科:23.9%【社經地位】 國文科:18.1%、數學科:29.2%。(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國中教育會考在不同社經地位、地區的待加強比率差距縮短1%。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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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2:提供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的創新服務型態,以及擴大近便性與可及性兼具的公共化教保服務,增加幼兒入園的機會,並確保弱勢幼兒接受教保服務的機會。

指標4.2.1: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未滿2歲兒童人數。

  • 現況基礎值:尚無基礎數據(計畫將於2018年度於全國進行試辦)。(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1,440名兒童。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指標4.2.2:公共化教保服務的供應量。

  • 現況基礎值:公共化幼兒園比率約為3成。(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提供幼兒進入公共化幼兒園的比率達4成。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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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3:確保青年及成人都有公平、負擔得起、高品質的高等教育受教機會。

指標4.3.1:過去12個月青年及成人的正式教育參與率。[2]

  • 現況基礎值:我國15歲以上人口,接受專科以上教育的比率為43.64%。(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我國15歲以上人口,接受專科以上教育的比率達47.5%。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3.2:全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以外的招生管道實際招生名額比率。[3]

  • 現況基礎值:全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以外的實際招生名額占全體名額58.7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全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以外的實際招生名額占全體名額65%。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3.3:全國大學建立完善校務研究(IR)機制的比率。[4]

現況基礎值:全國大學建立完善校務研究(IR)機制的比率為34.67%(26校÷75校)。(2016年)

2020年量化目標:全國大學建立完善校務研究(IR)機制的比率達70%以上。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3.4:透過五專展翅計畫培養中階技術人力投入職場就業人口比率。

  • 現況基礎值:平均五專畢業生投入職場就業人口比率為26.65%。(2012~2014年)
  • 2020年量化目標:五專畢業生投入職場就業人口比率達36%。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3.5:失業者參加職前訓練課程參訓人數。

  • 現況基礎值:累計協助44,041名青年及成人參加職前訓練;其中,女性占63%,男性占3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累計協助17萬6千名青年及成人參加職前訓練。
  • 主(協)辦機關: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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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4:提升青年獲取資通訊科技(ICT)技能,增加青年獲得相關工作的技術與職業技能。

指標4.4.1:全國大專校院學士班實際在學學生修讀程式設計相關課程比率。

  • 現況基礎值:全國大專校院學士班實際在學學生約有17萬人曾修過程式設計相關課程(約17.3%)。(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全國大專校院學士班實際在學學生修讀程式設計相關課程人數達49萬人(50%)。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4.2:高級中等學校開設資訊科技相關課程使青少年獲取資通訊科技技能的學校比率。

  • 現況基礎值:高級中等學校開設資訊科技相關課程使青少年獲取資通訊科技技能的學校比率已達75%。(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高級中等學校開設資訊科技相關課程使青少年獲取資通訊科技技能的學校比率達90%。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4.3:青年及失業者參與資通訊科技(ICT)相關類別職業訓練課程參訓人數。

  • 現況基礎值:累計協助593名青年及2,287名失業者參與資通訊科技(ICT)相關類別職業訓練課程。(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累計培訓3,000名青年(15~29歲),以及協助1萬名失業者參加資通訊科技(ICT)相關類別職業訓練。
  • 主(協)辦機關: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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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5:確保弱勢族群接受各階級教育的管道與職業訓練,包括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以及弱勢孩童。

指標4.5.1:原住民學生受高等教育的就學機會。

  • 現況基礎值:提供當屆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畢業生受高等教育就學機會為100%。(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維持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畢業生受高等教育就學機會為100%。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5.2:全國5歲經濟弱勢幼兒入園率。[5]

  • 現況基礎值:2012~2016年,全國5歲經濟弱勢幼兒入園率依序為95.7%、95.8%、96.1%、96.6%、97.2%,近5學年平均入園率為96.3%。(2012~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各學年全國5歲經濟弱勢幼兒入園率維持96.5%以上。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5.3: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率。

  • 現況基礎值:身心障礙學生透過適性輔導安置率10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維持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率達100%。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5.4: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數量。

  • 現況基礎值: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正式實施計6所,總補助金額為1,214萬792元整。(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設置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預計達20所,總補助金額達6千萬元以上。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5.5:原住民學生在國小、國中、高中階段的入學率。[6]

  • 現況基礎值:原住民兒童有96%接受12年國民基本教育。(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原住民兒童接受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入學率達98%以上。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5.6: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就業比率。

  • 現況基礎值: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畢業就業率為5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就業比率達55%。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5.7:協助弱勢族群失業者參加職前訓練人數。

  • 現況基礎值:累計訓練2萬3,272名弱勢族群失業者。(2014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累計協助11萬2,000名弱勢族群失業者參加職前訓練。
  • 主(協)辦機關: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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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6:建立社區大學及學習型城市等多元終身學習管道、廣設樂齡學習據點提供高齡者在地學習機會,持續提供民眾及多元族群的教育服務,促進成人終身學習參與能力。

指標4.6.1:促進18歲以上成人終身學習參與率。

  • 現況基礎值:成人學習參與率為30.73%。(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成人學習參與率達35%。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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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7:落實推動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中程計畫,據以強化教師認識公民、人權及性別平等教育等,活化融入各類課程,持續暢通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管道。另建立完備的專業認證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並持續推動多元文化、多樣性發展、文化近用等相關政策,以確保各項教育的永續發展(同具體目標12.8)。

指標4.7.1: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進程,將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及全球公民教育等融入國民教育及後期中等教育階段課程。

  • 現況基礎值: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草案的研訂(含社會領綱草案全球公民教育的學習重點),及教育議題融入(含性別平等、人權等議題)課程手冊。(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規劃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綱中全球公民教育、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中的性別平等及人權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及於彈性學習課程節數規劃執行跨領域性別平等與人權教育議題探究課程等三項實施調查研究。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7.2:教師修習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及全球公民教育等專業知能的人數。

  • 現況基礎值:教師修習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及全球公民教育等課程或進修活動人數計2萬5,900人次。(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教師修習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及全球公民教育等課程或進修活動人數達2萬8,000人次。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7.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的學生會設立比率。

  • 現況基礎值:設立學生會學校比率,高級中等學校為92%;大專校院為96.9%。(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設立學生會學校比率,高級中等學校為95%;大專校院為98%。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7.4:通過認證的環境教育機構數及環境教育設施。

  • 現況基礎值:累計有環境教育機構28所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139處通過認證。(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累計有環境教育機構29所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182處通過認證。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指標4.7.5:民眾對於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的參與率。

  • 現況基礎值:民眾對於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參與率40.9%。(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提升民眾對於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參與率達42%。
  • 主(協)辦機關:文化部

指標4.7.6:多元文化相關議題補助案。

  • 現況基礎值:每年涉及多元文化相關議題的補助案(如原住民文史紀錄、客家及閩南傳統技藝傳承、新住民文化推廣等)約30案。(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多元文化相關議題補助案累計補助150案。
  • 主(協)辦機關:文化部

指標4.7.7:臺灣人權歷史戒嚴時期不義遺址的參訪人次。

  • 現況基礎值:景美、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每年參訪人次達37萬。(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舉辦白色恐怖歷史的主題展巡迴全臺,串連45處不義遺址,促進參訪人次達45萬。
  • 主(協)辦機關: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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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a:建設及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網路資訊環境;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相關設施輔助,以利有效學習。

指標4.a.1: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及數位學習的學校比率。[7]

  • 現況基礎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網路具支援教室具備豐富數位學習資源的高品質、高可用性的環境;且教室資訊設備便利資訊科技融入教學與數位學習者,比率約為15%。(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提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網路資訊環境,營造有利於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及數位學習的學校達100%。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a.2:大專校院申請並取得教育輔具的比率。[8]

  • 現況基礎值: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經評估後取得輔具的比率為7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依申請及需求評估取得所需的教育輔具比率達85%。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輔具申請後借用率。[9]

  • 現況基礎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申請輔具後借用率約75%。(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申請輔具後借用率達80%以上。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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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b:持續對邦交國(及部分開發中國家)優秀學生提供台灣獎學金來台留學。

指標4.b.1:臺灣獎學金核錄數。[10]

  • 現況基礎值:臺灣獎學金核錄數204名。(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臺灣獎學金核錄數217名。
  • 主(協)辦機關: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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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4.c:為促進師資培育永續發展,每年維持穩定師資培育量,以增加合格師資人數;另針對產業輸出潛力高的海外目標地區,辦理符合我國華語文政策需要的外國華語文教師來臺研習及持續與印尼、越南、泰國並開發與印度等國合作選送菁英來臺進修,促進國際師資培訓合作。

指標4.c.1:依「師資培育法」培育合格且在職教師占全體在職教師的比率。

  • 現況基礎值:依「師資培育法」培育合格的在職教師占全體在職教師總人數比率為58.27%。(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依「師資培育法」培育合格的在職教師占全體在職教師總人數比率達62%。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c.2:補助外國華語文教師來臺研習培訓人數。

  • 現況基礎值:各年度平均約8~11國約289名外國華語教師來臺。(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達13國400人來臺學習華語教學法。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指標4.c.3:與開發中國家合作國際師資培訓人數。[11]

  • 現況基礎值:2016年,ESIT計畫已與印尼等國官方及高等教育機構合作選送菁英來臺進修,迄2017年7月已達991人,年度目標為155人。(2017年7月)
  • 2020年量化目標:ESIT將持續與印尼、越南、泰國並開發與印度等國合作選送菁英來臺進修,預計為1,456人。
  • 主(協)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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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標4.1.1:(1)(地區類別在國文科、數學科待加強人數)÷(地區類別在國文科、數學科有效人數)×100%的差距。(2)(社經地位類別在國文科、數學科待加強人數)÷(社經地位類別在國文科、數學科有效人數)×100%的差距。

[2]指標4.3.1:臺閩地區15歲以上人口接受專科以上教育的比率。計算公式:當年度曾接受五年制後2年以上教育(含畢業及肄業)人口÷15歲以上人口總數。

[3]指標4.3.2:推動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在傳統以學科考試成績分發入學的管道外,適度開放以多元評量方式甄選招生名額。

[4]指標4.3.3:建立完善校務研究(IR)機制,全面性提升大學教學品質。計算方式為獲教育部補助相關計畫經費的校數占全國大學的比率。

[5]指標4.5.2:經濟弱勢家庭係指家戶年所得50萬元以下的家庭。計算方式:(家戶年所得50萬元以下家庭的5歲幼兒就學數÷全國家戶年所得50萬元以下家庭5歲幼兒人口數)×100%。

[6]指標4.5.5:原住民6歲至17歲的兒童及青少年在國小、國中、高中階段的入學率。

[7]指標4.a.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網路支援教室具備豐富數位學習資源的高品質、高可用性的環境,且教室資訊設備便利資訊科技融入教學與數位學習的學校數÷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數×100%。

[8]指標4.a.2:大專校院取得教育輔具人次÷申請輔具人次×100%。

[9]指標4.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向縣市政府及資源中心申請借用輔具的借出率。

[10]指標4.b.1:當年邦交國(及部份開發中國家)學生獲頒發臺灣獎學金來臺留學的總人數。

[11]指標4.c.3:教育部菁英來臺計畫(ESIT)與印尼、越南、泰國官方及高等教育機構持續合作推動選送政府官員及大學講師等來臺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