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5年9月,聯合國邀請各國元首出席於紐約總部舉辦的「2015永續發展高峰會」,會中一致通過「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永續發展議程」,作為今後各國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的指引,是人類追求永續發展至關重要的里程碑。「2030永續發展議程」包含序、宣言、17個目標與169個具體目標、執行方法與全球夥伴關係、追蹤與檢視等5章,其中「17個目標與169個具體目標」是議程的核心內容。聯合國呼籲各國於今後15年內,在人類、地球、繁榮、和平及夥伴關係等領域共同採取行動,讓世界轉移到永續且韌性的道路。亦即自2016年起,落實永續發展目標,追求社會、經濟、環境三贏的發展,已成為各國共同的施政方向,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對話議題。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共包含17項目標(Goals)與169個具體目標(Targets)。這17項目標分別為:(1)消除全球一切貧窮。(2)消除飢餓,確保糧食安全,改善營養及促進永續農業。(3)確保健康生活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4)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終身學習。(5)實現性別平等及所有女性的賦權。(6)確保及永續管理水資源及衛生措施。(7)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及現代的能源。(8)促進永續及共享的經濟成長,達成全面且高產值就業,使人人都有適當的工作。(9)建構韌性的基礎建設,推動永續且共享的工業,並鼓勵創新。(10)縮小國內及國家間的不平等。(11)建設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的城市與村落。(12)確保永續的消費及生產模式。(13)採取緊急措施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14)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與海洋資源,以確保永續發展。(15)保護及促進陸域生態系的永續利用,永續管理森林,對抗沙漠化,終止及逆轉土地劣化,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消失。(16)促進和平多元社會,確保司法平等,於各層級建立有效率、負責且服務全民的體系。(17)強化永續發展執行措施及活化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

聯合國為瞭解及追蹤各國永續發展目標落實情形,自本(2017)年起,於每年7月中旬召開永續發展年會(聯合國永續發展高階政治論壇-HLPF),討論及檢視各國永續發展目標執行情形。

鑑於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已成為各國共同施政方向,為順應全球趨勢,有效與世界接軌及對話,並善盡地球村成員之責,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於2016年11月第29次委員會議討論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研訂我國永續發展目標。會議決議:(1)我國永續發展應訂定分階段目標,包括以西元2030年為達成期程的核心目標,及4年內(西元2020年)應達成的具體目標;(2)請各工作分組及小組儘速召開目標研訂會議,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儘速完成核心目標及具體目標草案。

為完善永續發展目標的研訂,先由各工作分組主政部會首長或副首長召開目標研訂會議,提出各工作分組的永續發展具體目標與對應指標初稿,再由永續會邀集委員召開多次工作會議,檢視個別工作分組的初稿,並整合跨工作分組的具體目標與對應指標,至今(2017)年10月初,始完成我國永續發展核心目標及具體目標草案;期間,民間委員的積極參與和主、協辦機關同仁的戮力以赴,是初步任務得以達成的關鍵。

援引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多次強調「永續發展貴在共同參與」的精神。永續會為我國永續發展目標的研訂得以透過公民參與及社會對話等程序凝聚共識,除將包括18項核心目標,140項具體目標及362項對應指標的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草案公布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https://join.gov.tw)以徵詢各界意見外,並辦理3場次的社會對話

  • 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5時於臺中福華飯店福華廳
  • 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5時於高雄國際會議中心303B
  • 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5時於臺北國際會議中心101AB

(社會對話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L0D2ZwAdNpanpe7M2),誠摯邀請各界先進針對目標草案提供建言,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