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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地籍重測與整理

 內政部土地測量局(現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以下簡稱土地測量局)於921地震後成立「921地震因應小組」,統籌規劃進行3次大規模基本控制點檢測,及災區7縣市之三等控制點補建、新建、圖根測量及地籍圖重測、修正測量、圖解地籍圖數值化等各項急迫性測量工作,將檢測成果提供各機關辦理災區重建之基礎資料。

        民國88年10月3日內政部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因應措施,結論略以:災區土地複丈業務暫不受理,地籍測量因應措施由內政部地政司研擬,並於內政部災區都市復建委員會之地權處理推動小組成立土地測量小組。續於88年10月11日召開「921集集大地震災後重建工作土地測量小組」第1、2次會議,同月29日召開第3次會議、89年3月2日召開第4次會議,主要議題為建立災區控制點及圖根點位移狀況、完成災區地圖重建工作、完成災區像片基本圖及地形圖、完成災區都市更新及新社區地籍圖。其後土地測量局邀集災區縣市政府就「921地震災區圖根測量計畫」研商後續圖根測量原則及時程。88年10月1日至31日土地測量局分三階段進行一、二、三等衛星控制點及歷年重測區之四等衛星控制點。

        行政院89年3月2日(89)會綜字第01240號函附921重建會第51次工作會報紀錄主席裁示(二)指示:「有關地籍測量與土地複丈經費解決方案……,請內政部儘速研擬計畫,以專案處理方式提報主計處申請核撥…。」,其後土地測量局研擬「921震災災區地籍整理實施計畫」,於89年4月29日陳報內政部。後依內政部89年9月6日台(89)內地字第8912258號函核定。

        內政部自89年5月15日邀集相關單位研商災區地籍整理工作事宜,決議災區土地偏移或變形不嚴重無需實施地籍圖重測地區,則以擴大範圍檢測方式,依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8條及第9條等規定,辦理地籍圖修正測量。

        土地測量局自91年12月完成圖解地籍圖數值化,震後3年完成21萬筆土地的地籍圖重測工作,供災害重建工程之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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