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新校園運動

學校是社區發展之重要核心,921震災後共有293所學校需要重建,對當地社區居民之生活、學生之上課學習產生極大衝擊。而學校既為家園重建之集體核心價值與希望,在民間社會團體(包括人本教育基金會、臺大城鄉基金會、都市改革組織)等之結合下,向教育部建議校園重建不應只是學校工程之搶救與重建而已,應藉此契機為臺灣之校園開啟新的思惟,引入新工法,關注校園文化、在地生活紋理,並提出「創造性的教育重建計畫」,該建議經教育部採納。

         民國89年5月20日由曾部長志朗宣布「新校園運動」作為災校重建的行動主軸。整個新校園運動由范政務次長巽綠負責整體計畫之協調,於89年6月21日由曾部長發函「給全國建築師的一封公開信」,召喚建築師,啟動相關設計、甄選工作。為確保工程品質與設計創意,由921重建會邀集相關單位商討學校重建工程採「最有利標」方式進行工程招標,迄92年12月31日所有災區重建校園工程計有291件竣工;內湖國小因選址困難,延至93年5月11日落成;另外有一所小學因合併廢校未興建。… Read the rest

4-10 草嶺堰塞湖治理

草嶺地區因其地質構造與岩層屬性為錦水頁岩,就歷史記載共有3次崩塌形成堰塞湖之紀錄,連同921地震共計4次,其中1862年、民國30年及88年均起因於地震。

         921地震造成歷年最大規模之崩山,所形成之堰塞湖集水區面積達162平方公里,崩塌面積約400公頃,其所堆積之湖面上游高度達50公尺,沿河上下遊之崩塌長度達5公里,崩塌土方約計1億2,000立方公尺,總積水約達46,000公噸,造成鄰近清水溪河道阻塞,上游形成天然潭。該集水區多屬以農業為生之居民,鑑於歷次堰塞湖曾因豪雨而潰X,當地居民普遍重視,故積極建議應審慎處理崩塌土壤及預防潰堤之可能性。… Read the rest

4-9 石岡壩工程搶修復建

石岡壩位於臺中縣石岡鄉,其流域面積達1,061平方公里,蓄水容量270萬立方公尺,占大甲溪全流域面積之85%,大臺中地區主要公共用水有81%來自石岡壩,供水範圍涵蓋臺中縣20鄉鎮、部分彰化鄉鎮之農田灌溉、工業及民生公共給水與臺中港船艦用水,係大甲溪流域之重要水利設施。

         石岡壩之基岩屬卓蘭層,地質軟弱易風化,921地震造成左岸提升約10公尺,右岸提升約2公尺,左右岸間距離縮短約8公尺,而因斷層通過第16號及17號溢洪道,致使兩側閘墩隆起、擠壓、橋面翻落、靜水池破壞,蓄水功能只存15%。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經委託專家學者調查,認為須優先進行受損閘門搶修,才能維持適量通水能力,以確保洪泛期輸洪能力以及洪水對下游堤防河岸、后豐橋山線鐵路之運輸安全保障。石岡壩搶修復建,原則上以恢復緊急供水為主要目標,並輔以緊急調配其它標的水源,優先進行水口壩體、靜水池之搶修、壩體基礎固結、排砂道裂縫修補及植筋等。… Read the rest

4-8 東勢大橋與烏溪大橋復建

 臺三線在東勢與竹山間之路段幾乎與車籠埔斷層平行,921地震造成烏溪橋(霧峰—草屯)橋面斷成數截(北上線第一、第二孔),而東豐大橋(東勢─豐原)(即東勢大橋)因位於大茅埔─雙冬斷層上,亦造成橋面變形,新舊橋面產生10-20公分之落差,兩橋均造成交通中斷影響運輸救災。

         交通部公路總局之緊急因應措施係於搶救期間先以光波經緯儀進行監測,以利同時進行搶修與重建。計投入約6億元進行烏溪橋復建,其中北邊霧峰段拆除重建,而南側草屯段為達搶救效率,在安全考量下則只進行橋面補強。

         兩橋樑係災區最關鍵之兩條輸送孔道,其搶修復建工程,須滿足緊急交通維持處理、便道構築維護救援物資運輸,以及搶救期間洪泛防範、監測警戒等多樣需求條件;其重建新建與復建之決策,亦須在同樣困難條件下因應執行。… Read the rest

4-7 復育造林

中部地區具有豐富森林與遊憩資源,位於921震災地區受創嚴重者包括縣級日月潭風景區、谷關風景區,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南投、東勢林區管理處轄區內之國家森林事業區與森林遊樂區。其中大雪山、八仙山、阿里山、觀霧、武陵及奧萬大等森林遊樂區受創嚴重,一部分因地震造成山崩位移,溪谷阻塞,另一部分因後續餘震風災造成土石流,而阻斷連外交通,嚴重影響營運。

         921重建會乃指示林務局緊急進行「重建區流域整體治理工作」,配合僱用重建區民眾參與植林復育工作,計核定21.77億元於國有林防砂治水、國有林崩塌地處理及林道維護與緊急災害處理,並依循工程會輔以生態工法實施復育造林,於源頭處理土石流及崩塌地計1,287公頃,並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研訂之「921重建區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緊急水土保持處理計畫」,及工程會所訂「各機關僱用在地人辦理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整治工作採購作業處理原則」,於國有林現地內辦理整治工作,民國90年至94年度計提供就業機會達669,126工作人日。… Read the rest

4-6 集集鐵路及車站復建

 位於震央核心區之集集鐵路及車站在921地震後鐵道隆起變形,集集車站係全棟木構造建築,木柱折斷傾斜位移60公分,受創嚴重。由於集集鐵路支線是中部重要旅遊樞紐,建於民國19年,在建築造形及結構上均具鐵路資產保存價值。災後鐵軌之整修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鐵路局)負責,原經評估集集火車站傾斜嚴重擬拆除,後因其文化資產特色,經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積極奔走、協調,主動提供經費委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蘇明修老師進行調查測繪,並經集集鎮長積極配合,終獲鐵路局同意後進行緊急搶修;期間並動員民間贊助設立重建基金,於搶修後在樂山文教基金會發起下成立「921文化資產重建行動聯盟」,並組成「集集火車站及文化空間重建委員會」。… Read the rest

4-5 中橫公路復建爭議

中橫是政府遷臺後具代表性之艱困交通建設,興建於民國45年,49年正式完工通車,全長277公里,幅員涵蓋宜蘭、臺中、南投、花蓮四縣,由於位處中央山脈東部地層地質脆弱帶,自興建施工起即因自然災害落石山崩,屢因不同程度之地震而造成施工意外,計殉難者有212人,而受傷者達702人。

         88年921地震後,中橫位於震央九份二山附近路段損毀嚴重,谷關到德基水庫段25公里,因邊坡崩塌達80%以上,路基流失嚴重破損處達134處以上,復原施工估計逾180億元;93年8月行政院明令不再強修通行中橫,致該25公里段封閉,影響所及涵蓋谷關溫泉觀光產業、果農、菜農運輸、原住民部落生活、通學,以及臺電6座電廠維修,後因民意代表要求921地震後只作局部生活必要路段之搶修,並由工程會主導推動應用生態工法進行臺8線沿線邊坡之植生綠化,其中合歡山─太魯閣段及草屯─大禹嶺斷多處生態工法防護工程執行成功,路況維持控制性暢通。… Read the rest

4-4 安定彎隧道工程

南投縣內許多知名風景區是國人旅遊之熱門景點,其中溪阿公路是串連溪頭到杉林溪遊樂區的唯一公路。921震災導致其中安定灣路段受損中斷,經吳敦義立法委員函轉陳情,南投縣政府陳報921重建會,乃協調國軍爆破部隊於民國90年5月搶通,但復遭桃芝颱風豪雨沖毀,讓杉林溪遊樂區幾乎完全孤立於山中,鹿谷與溪頭地區之觀光與農業受挫嚴重。

         由於該段復建工程技術及施作度困難高,921重建會乃責成國工局以委託優秀承商承攬方式進行施工。鑑於地質坡度及復建時效考量,安定灣工程之設計相當艱鉅,在國工局鄭文隆局長帶領下,同時兼顧該區脆弱之生態景觀,更要求實踐「生態工程」之綠營建理念,包括以天梯輔助作為施工進出通道,分解施工設備零件,以直昇機運送,並克服高海拔(1,750公尺)低溫下混凝土澆注之施工挑戰,首創「眷探」措施,讓緊張艱鉅之偏遠施工團隊於春節與家人團聚,引入人性友善之工程文化與關懷。該段隧道工程在不到1年時間完成,於92年8月30日正式通車,並因其施工方法特殊、品質優良,不僅成為921指標公共工程,並於94年獲頒第4屆公共工程金質獎之特優獎。… Read the rest

4-3 古蹟與歷史建築復建

 臺灣中部地區古蹟與歷史建築資源豐富,921震災後,內政部為確切掌握臺閩地區古蹟損壞狀況,乃行文給地方政府進行初步之勘查診斷與追X調查,並於民國88年10月3至4日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進行現勘。

         鑑於古蹟與歷史建築之複雜性、特殊性與專業性,921重建會促請內政部成立「921震災古蹟修復聯合輔導小組」之專責推動組織,每月邀集各縣市政府承辦單位召開會議,逐案檢討追X。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古蹟修復已有明確規定,而歷史建築之性質與使用狀況在法律地位上不同於古蹟,是以921重建會於90年3月29日特別制定「921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作為各地方政府辦理修復工程採購之依據。… Read the rest

4-2 文化資產保全與重建

有形和無形的文化重建不同於一般的工程重建或復建,因其涉及文化歷史、古蹟與精神、心靈對既有場域之依附情感,以及對難以回復的歷史文物之損毀因應。此外,重建之技術與方法又迥異於一般工程,更經過縝密之評估調查與通盤規劃。

         有關文化重建之經費原未納入「災害重建」預算,經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召集專家學者,並由范立法委員巽綠主持「921震災後文化資產緊急處理會議」廣納建言,包括對古蹟之處理原則、引入國際團隊支援、建立緊急通報體系,並成立「921文化資產救援行動聯盟」,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與內政部勘查,擬具計畫陳核行政院將文化資產納入重建要項。… Read the rest

4-1 建築廢棄土再利用

 921地震造成全臺有5萬多戶房屋全倒,5萬多戶半倒,包括民宅、相關學校機關等公共設施之損毀,其所產生之建築廢棄土達1,000萬立方公尺;由於臺灣自然土石資源有限,且土地空間資源亦有限,為有效處理地震後之建築廢棄土,在考量安全、安定之緊急處理原則下,民國88年9月28日環保署奉行政院指示,協助地方政府辦理震災建築物貯置場勘選規劃,依廢棄物清理及營建廢棄土處理方案規定(89年5月4日修正為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配合國軍拆除,置於緊急貯置地點,同時委由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辦理「921震災建築廢棄土再利用推動計畫」,經調查統計分析災後建築廢棄土可再生利用率其重量比達98%,環保署並研訂「921集集大地震建築廢棄物堆置分類及再利用處理招標須知」及「921集集大地震建築廢棄物堆置場分類及再利用處理委託專案工作計畫契約書」。… Read the rest

3-6 成立菩提長青村老人社區

  菩提長青村位於南投縣埔里鎮郊區,為921震災後重建的獨居老人組合屋社區的名稱,首由埔里鎮公所撥用籃城里組合屋,並協調基督教女青年會(YWWA)興蓋76戶組合屋(內含住戶、辦公室及公共設施),在各界捐助之下,於民國89年3月1日落成啟用,菩提長青村正式成為一個功能完整的老人社區。

         菩提長青村抱持「老有所用、自立自助」的核心價值,展開災區老人及無家可歸老人之安置計畫,給予長者老人住的空間與生活關懷,建立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大家庭,讓老人家沒有被遺棄的感覺,長青村從無到有,是老人家、工作人員一點一滴的努力,亦是政府與民間共同架構起來,進一步照顧這些長者;另於89年11月21日南投縣政府90投府社政字第90018107號函核准成立「南投縣長青老人服務協會」,該協會自成立以來,即致力於老人福利社區產業化的推展,以非依賴性的老人社區福利照護為目標,就服務埔里菩提長青村經驗,全力進行老人福利社區產業化之實驗。… Read the rest

3-5 七折售國宅加速家園安置

為協助921震災住屋全毀、半毀及危險等級受災戶解決住屋問題,以原有待售及新近完工之國宅出售(租)予921震災住宅全倒、半倒之受災戶。921重建會爰於民國88年10月5日以台(88)建委總字第30號函公布「921震災住屋全倒半倒等受災戶承購國民住宅作業規定」,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釋出待售及即將推出的國民住宅(不含店舖、辦公廳等),供受災戶申購,並以核定公告出售價格的七折計算售價。

         國宅申購對象,以災前之自有房屋全倒、半倒並經政府機關核發證明文件,本人(或繼承人)及配偶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且為領取政府租金補助者,均得跨縣市申購。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國宅主管機關受理受災戶申購安置,符合條件之受災戶可依國宅原核定之成本售價七成申購出售。政府決定打七折出售國宅的政策,提供有折扣價的成屋供受災戶自由選擇購買,配合發給房屋全倒者每戶20萬元慰助金,150萬元長期無息貸款,可以加速受災戶重建家園的速度。… Read the rest

3-4 安置受災戶租金發放

政府為安置組合屋內未曾受政府補貼安置,且災後無自有住宅之弱勢戶房屋租金,辦理受災戶慰助金、租金之核發,依據工程會民國88年9月29日(88)工程秘字第8815068號函,研擬「921地震安置受災戶租金發放作業要點」(草案),租金補助之發放對象包含自有房屋經評定為全倒或半倒者,未接受臨時屋、國宅或軍營安置者,發給房屋所有權人戶內實際居住人口租金補助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發放期限為1年。行政院於88年9月30日核定,並由內政部於88年9月30日台(88)內社字第8882307號函頒「921地震安置受災戶租金發放作業要點」,作為各鄉鎮市公所審核發給之依據,凡屬921地震影響之受災戶均適用,提供租金補助首次發放共316,096人次,計112億8,158萬6千元。原來申請房屋租金補助者建議政府繼續補助,依此,內政部於90年7月10日台(90)內社字第9022015號函核定公布「921震災原申領租金受災戶再發放租金一年作業要點」,第二期發放戶數6,307戶,支用經費計6億2,543萬元,及針對未有租屋事實或未訂定租約者予以改善居住生活補助費用,共5,479戶,計3億2,783萬元。另對921地震原申請第1年租金,卻無法出具租賃契約者,每戶核發6萬元的補助費,以改善其居住生活,共核發4,196戶,核發補助款2億6,156萬元。… Read the rest

3-3 組合屋景觀綠化與美化

 一場驚心動魄的921地震後,許多學校、建築物倒塌,家園殘破不堪,災民只能暫時遷至鐵皮屋(組合屋)或貨櫃屋,但因居住空間相當狹窄,加上組合屋吸熱快,散熱慢,且鐵皮屋材質冬冷夏熱,住在裡面的人有如置身烤箱中,致使鐵皮屋週遭環境設施、衛生狀況不良,直接影響災民之健康。於是想到植物的蒸散作用,可調節溫度,所以利用植物的蒸散作用,使鐵皮屋(組合屋)屋頂綠化,達到降溫的效果,解決組合屋悶熱的問題,且兼有美化、綠化的雙重效果。

         政府為改善組合屋居住環境與公共生活空間,注重屋頂及外牆景觀,採取鐵皮屋(組合屋)屋頂綠化降溫實施作業,營建署並於民國91年11月8日以台內營字第0910087208號函頒「921個別住宅重建修繕景觀改善獎勵補助要點」,由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視組合屋個別情況提報計畫,申請經費補助,依法重建或修繕之建築物屋頂,辦理個別屋頂綠化及景觀美化,達到散熱作用;臨時組合屋因而在屋頂上進行綠化、增加公共生活空間之園藝種植,達到建築隔熱降溫、減緩暴雨逕流、淨化空氣污染、美化公共生活空間等效果,改善鐵皮屋(組合屋)之居住環境。… Read the 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