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超過十年的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拒絕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而無法申請運轉執照,在台北行政法院判決台電勝訴後,本以為爭議可以就此落幕,未料新北市政府在判決後推托台電不送件,讓市府「無卷可審」,因此要求台電公司重新提送水保計畫再核定;但經濟部表示,依判決結果,不是台電公司應再送件,而是新北應直接核定,究竟誰是誰非?誰在硬拗?其實檢視六次訴願決定與行政法院判決,便可得知答案。
用過燃料池容量不足與對策
我國核一、二廠為早期興建,因當時國際間對於用過核子燃料管理是採「封閉型核燃料循環策略」,廠內的用過燃料池容量有限,不足以容納運轉執照效期40年內所產生的所有用過核子燃料。為化解用過燃料池貯存容量不足的困境,台電公司參照歐、美、日、韓等核能國家的作法,自1992年起,即規劃推動「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擬在廠區內規劃興建乾式貯存設施,以結合廠內用過燃料池,提供其運轉40年的貯存需求。… Read the 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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