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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標02:確保糧食安全,消除飢餓,促進永續農業

具體目標2.1:確保國民都取得安全及營養均衡且足夠的糧食。

指標2.1.1:營養不良的人口比率。[1]

  • 現況基礎值:目前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中並無此營養不良人口比率的分析資料,尚無法提供具體目標,將依指標定義規劃蒐集資料。(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完成指標數據的產製。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指標2.1.2:中度或重度糧食不安全的人口比率,以糧食不安全經驗衡量(Food Insecurity Experience Scale;FIES)為準。

  • 現況基礎值:目前並無中度或重度糧食不安全的人口比率資料,尚無法提供具體目標,將依指標定義規劃蒐集資料。(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完成指標數據的產製。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指標2.1.3:雜糧作物轉作面積。[2]

  • 現況基礎值:雜糧作物轉作面積7萬公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雜糧作物轉作面積10萬公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指標2.1.4:提供食品及物品予經濟弱勢者受益人次。[3]

  • 現況基礎值:受益人次達54萬餘人次。(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受益人次達59萬餘人次。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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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2.2:解決兒童、青少女、孕婦、哺乳婦女以及老年人的營養需求。

指標2.2.1:五歲以下兒童發育遲緩率。

  • 現況基礎值:五歲以下兒童發育遲緩率3.5%。(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五歲以下兒童發育遲緩率維持或低於3.5%。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指標2.2.2:五歲以下兒童身高體重消瘦比率及身高體重過重比率。[4]

  • 現況基礎值:消瘦比率為1.6%、過重比率為5.3%。(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消瘦比率維持1.6%、過重比率維持5%。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指標2.2.3: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1)15~49歲婦女血紅素<12 g/dL的盛行率。(2)純母乳哺育率。(3)國中學生過重及肥胖率。(4)18歲以上成人,過去一星期每日攝取達5份蔬菜水果的人口比率。(5)18歲以上國人每日鹽分攝取的克數。

  • 現況基礎值:
    • 15~49歲育齡婦女貧血盛行率25.47%。(2013~2015年)
    • 純母乳哺育率為44.8%。(2016年)
    • 國中學生過重及肥胖率29.2%。(2015~2016年)
    • 成人每日水果和蔬菜攝取量達5份的盛行率19.4%。(2015年)
    • 成人每日食鹽攝取量男9.9克、女7.5克。(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
    • 15~49歲育齡婦女貧血盛行率維持或低於25.47%。
    • 純母乳哺育率提升至46%。
    • 國中學生過重及肥胖率28.8%。
    • 成人每日蔬果量達5份的盛行率26.0%。
    • 成人每日食鹽攝取量男8.8克、女7.0克。
  • 主(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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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2.3:透過安全及公平的土地、生產資源、知識、金融服務、市場、附加價值的機制,提高農業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

指標2.3.1:每單位農業勞動力產值。[5]

  • 現況基礎值:每單位農業勞動力產值92萬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每單位農業勞動力產值100萬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指標2.3.2:小規模農業生產農家的平均所得。[6]

  • 現況基礎值:
    • 有從事農業者的農牧戶,每戶平均年所得為120萬元,其中農業所得約43萬、非農業所得約66萬、剩餘政府移轉支付約11萬。
    • 目前的農牧戶所得資料因經費及人力限制致調查樣本數不足,以及母體農戶特性欄位缺乏原住民身份註記,目前未有按性別及原住民身份統計的結果。(2015年)
  • 2020年量化目標:
    • 有從事農業者的農牧戶每戶平均年所得達130萬元。
    • 性別的所得指標,將透過增編預算方式增加調查樣本,預計於2020年前可產生男女性經濟戶長所得資料。
    • 原住民別資料須配合每5年進行的農林漁牧普查工作,在人口特性問項增列原住民選項,待母體確定後,視普查統計結果另行研議其所得資料的蒐集推估方式。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指標2.3.3: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貸放金額。

  • 現況基礎值: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貸放金額4.6億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貸放金額6.7億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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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2.4:確保可永續發展的糧食生產系統,強化適應氣候變遷的能力,逐步提高土地質量,維護生態系統,提升農業生產質量。

指標2.4.1:實踐永續農業作法占農業面積的比率。[7]

  • 現況基礎值:實踐永續農業作法占農業面積的比率達11%。(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實踐永續農業作法占農業面積的比率達20.7%。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指標2.4.2:可供糧食生產農地。

  • 現況基礎值:維護可供糧食生產農地76萬公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維持既有可耕作農地數量,避免減損農地面積。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

指標2.4.3:累計旱作設施的節水量及限縮高汙染潛勢圳路搭排的面積。

  • 現況基礎值:累計辦理省水灌溉設施面積47,490公頃,每年約節省水量2.375億噸;完成水利會高汙染潛勢圳路64%搭排限縮,約8,950公頃農地。(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每年約節省水量2.725億噸;完成水利會高汙染潛勢圳路100%搭排限縮,約13,800公頃農地。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處

指標2.4.4:溫網室設施面積。

  • 現況基礎值:溫網室設施面積達1萬公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溫網室設施面積達1萬2,000公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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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2.5:維持種子、種苗、家畜以及與其有關的野生品種的基因多樣性,使其符合國際水準並依國際協議分享遺傳資源與傳統知識所產生的利益。

指標2.5.1:保存於中長期儲存設施中用於糧食和農業的動植物遺傳基因的數量。

  • 現況基礎值:保存8萬份。(2016年)
    • 各類糧食作物種原目前蒐集保存於種原中心約8萬份。(2016年)
    • 臺灣原生重要樹種各地種原種子目前蒐集保存約1,450份。(2016年)
    • 水產生物種原庫保種可食用生物種類由目前為48種。(2016年)
    • 本地種與育成的新品種/品系家畜禽活體族群目前約維護35種。(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保存10萬份。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相關試驗所)

指標2.5.2:當地糧食作物品種面臨絕種危機情形(危險、安全或未知)的比率。[8]

  • 現況基礎值:當地糧食作物品種面臨絕種危機情形(危險、安全或未知)的比率為0%。(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當地糧食作物品種面臨絕種危機情形(危險、安全或未知)的比率維持0%。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相關試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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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2.a:提高在鄉村基礎建設、農業研究、推廣服務、科技發展、動植物基因銀行上的投資,包括以國際合作方式進行。

指標2.a.1:農業支出占政府年度總預算比率。

  • 現況基礎值:農業支出占政府年度總預算比率為4%。(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農業支出占政府年度總預算比率維持4%。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指標2.a.2:投入農業部門的總官方資金。

  • 現況基礎值:822億元(農村再生基金預算72億元;農業科技預算43億元)。(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維持822億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指標2.a.3:改善農村基礎建設社區數、輔導農村企業家數及產值額度。

  • 現況基礎值:
    • 改善221個農村社區基礎建設。
    • 輔導農村企業50家。(2017年)
  • 2020年量化目標:
    • 改善300個農村社區基礎建設。
    • 輔導農村企業累計120家。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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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目標2.b:因應杜哈回合談判議題,排除不當貿易干擾及補貼措施。

指標2.b.1:農產品出口補助金額。[9]

  • 現況基礎值:農產品出口補助金額0元。(2016年)
  • 2020年量化目標:農產品出口補助金額維持0元。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

具體目標2.c:強化市場交易功能,健全交易體系。

指標2.c.1:食物價格異常指標。[10]

  • 現況基礎值:100。(2016年為新基期年,指數為100)
  • 2020年量化目標:農產品物價指數介於85至115間。
  • 主(協)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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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標2.1.1:經查營養不良的人口比率,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將營養不良定義為:「Undernourishment means that a person is not able to acquire enough food to meet the daily minimum dietary energy requirements.」,即無法攝取足夠食物以滿足一日最低熱量需求。

[2]指標2.1.3:配合活化休耕地、推動稻田轉作雜糧,發展優質多樣化與國產替代進口糧食,增加雜糧作物面積,提高糧食自給率。

[3]指標2.1.4:各縣市政府推動「實(食)物銀行」相關措施,提供食品及物品予經濟弱勢者維持基本生活需求。

[4]指標2.2.2:(1)過輕:五歲以下兒童相對身高體重<-2SD;(2)過重:五歲以下兒童相對身高體重>+2SD。

[5]指標2.3.1:以農林漁牧業總產值除以就業人口計算。

[6]指標2.3.2:家庭農戶是支撐臺灣農業的重要支柱,亦為我國農業所得統計的基礎單位。其中,戶內有從事農業者,定義為戶內至少有一名65歲以下務農者以農業為主業的農牧戶,其作物種植面積達0.2公頃以上,或初級農產品年銷售規模可能達20 萬以上者,相較於休閒、自給自足或非以農業為主業的農家而言,更接近本目標關注的對象,亦為農委會施政及輔導經營的目標族群,爰此,指標範圍以此界定。2015年戶內有從事農業者的農牧戶(戶內至少有一名65歲以下務農者以農業為主業,其作物種植面積達0.2公頃以上,或初級農產品年銷售規模可能達20 萬以上者)每戶平均年所得為120萬元。依據2015年農業普查初步統計結果,我國從事農牧業有可耕作地者平均每戶可耕作地面積為0.72公頃,相較於國際間大面積粗放經營的國家(如美、澳等)而言,我國農戶均屬於小規模經營的農業。

[7]指標2.4.1:永續農業作法包括推動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標章、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農產品生產追溯標示(QR Code)及友善環境耕作等農產品溯源(耕作)制度。2016年9月底可追溯驗證面積共56,083公頃,尚無友善耕作面積,2015年種植作物總耕地面積為509,989公頃。2016年底溯源耕作面積約5.6萬公頃占總耕作面積51萬公頃的11%。

[8]指標2.5.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自成立迄今,均持續針對臺灣各式糧食作物種原及新品種進行蒐集。自1991年成立作物種原中心後,分年度逐批將各式種原分年重新繁殖後移交種原中心保育,且持續蒐集糧食作物新品種/系,目前尚無特定糧食作物種原面臨絕種危機。

[9]指標2.b.1:我國自2001年加入WTO後,依循規定,即未對農產品出口提供補助金。

[10]指標2.c.1:主計總處每月編印物價統計月報,提供物價變動最新水準。其中,農林漁牧產品躉售物價指數係反映農產品批發物價水準,可作為食物價格異常指標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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