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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921十週年檔案彙編

  • 4-41 健保優惠補助措施

    為加強災區民眾之醫療照顧,減低災民之負擔,衛生署分別於民國88年10月12日、88年10月16日訂定「921地震災害各界捐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實施方案」(衛署健保字第88057643 號)及「921地震災害受災民眾全民健康保險就醫優惠方案」(衛署健保字第88065453號),凡被保險人及其依附納保眷屬中,有任何一人因震災導致死亡、重傷或所居住之房屋發生全倒、半倒之情事,並依內政部所訂標準領有慰助金者,均由中央健康保險局核發「921震災健保卡」,並配合辦理補助受災保險對象每月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且享有醫療費用、部分負擔費用及住院膳食費用之優惠。90年2月20日再制定「921震災災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及就醫優惠方案」(衛署健保字第0900009170號),賡續辦理就醫之優惠措施及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之補助,前者之優惠期限至89年9月30日止。該項補助共辦理六期,第一期保險費部分(88年10月至89年3月)由921基金會等民間捐款補助,其餘各期之就醫優惠及保險費(至93年12月)由行政院之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921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補助。

  • 4-40 以工代賑

    勞委會為提供921震災災民就業機會,加速災區清理及復原工作,於民國88年10月1日提報「協助921集集大地震受災勞工以工代賑就業服務措施」(台88勞職業字第700179號函),經88年10月18日921重建會第5次委員會議決議,整合成「921地震受災失業者以工代賑實施要點」(行政院88年10月29日台88勞39894號函)。針對921地震受災之失業者,年滿16歲(國中畢業者不在此限)至65歲,具有工作能力與工作意願,並願接受鄉(鎮、市)公所指派工作者,每日給付542元之工資。以工代賑措施至89年3月底結束,由勞委會依據「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24條第4項規定,訂定「921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賡續辦理臨時工作津貼措施,針對災區失業且負擔家計者,提供為期最長11個月之臨時工作機會。「臨時工作津貼」之工作內容早期以整理家園、環境美化清潔為主,後期則以弱勢族群居家照顧服務、社區安全維護與綠美化為主。

  • 4-39 桃米紙教堂促進社造交流

    埔里桃米社區紙教堂落成,象徵社區營造的精神,促進臺日間社區營造界的交流。

             民國84年1月17日日本阪神大地震,神戶市長田區野田北部鷹取教會被大火吞噬,神田裕神父為提供教友精神重建平臺,委請阪茂設計師設計紙教堂,在義工協助下完工。94年1月新的教堂建設完成,紙教堂功成身退。當時新故鄉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廖嘉展正好參加阪神震災10周年紀念儀式,對於紙教堂曾經扮演的角色十分感動,乃協調運來桃米社區重建,作為社區營造的特色資源。

             移建工作遭遇一些困難,在臺日熱心人士努力下,並由921基金會補助經費,於97年9月21日落成,臺日社造界見證象徵友誼、互助精神的一幕。桃米社區也因為紙教堂與神戶地區社造界建立深厚的情誼,成為臺日社造交流的窗口;同時也是臺灣社造界觀摩的據點。

  • 4-38 新社區開發後續處理機制

    為了能在「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屆期後,有效處理新社區開發所興建之一般住宅、平價住宅、與未及租售之餘屋,並建立完整之後續處理機制,921重建會於民國93年2月16日「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執行協調專案小組」第127次會議,提出「政府開發新社區後續處理機制(草案)」。因事涉各相關部會權責,由營建署於93年3月2日邀集社會司、縣(市)政府及相關單位召開「921震災政府開發新社區後續處理機制」協商會議,研擬「政府開發新社區後續處理機制方案」。在歷經「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執行協調專案小組」及「921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管理委員會」多次討論後,提報行政院於94年12月1日核定(院臺疆建字第0940052638號)。921震災新社區後續處理機制包括「新社區輔導安置機制」、「新社區餘屋處理機制」、「新社區已取得未開發用地及儲備土地處理機制」與「平價住宅後續經營管理維護機制」等4項。

  • 4-37 社區營造與生態旅遊

      921地震之後,許多社區在居民的努力下,不僅致力於重建,更發揮在地資源特色,掀起休閒農業及生態旅遊發展的契機,成功地解決就業問題,經營生態旅遊較為成功的案例包括:

    • 南投縣埔里鎮桃米社區,在震後由新故鄉文教基金會等單位長期輔導經營,轉變成著名的生態教育園地。臺灣有29種蛙類,桃米就有23種,由於生態資源豐富,又認真維護,帶動觀光產業發展,桃米新興的民宿業欣欣向榮。
    • 南投縣中寮鄉九份二山山麓的和興村,地震摧毀全村三分之二的屋舍,但也開啟村人重新省思人與自然的關係,決定砍檳榔,廣植樹,朝向有機農村發展,獲得各界讚賞與媒體廣泛報導。在獲得921重建會與中小企業處的支援下,建立我國第一座被國際組織認證的「有機農村」,成為「有機之旅」的觀光聖地,村內生產的有機蔬果和「公益餐廳」都頗受觀光客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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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6 社區營造有機產業開發

    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有機產業逐漸受到重視。在推動社區營造的過程,許多社區將環境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納入推動的元素,成為社區特色,也帶動產業觀光發展。除了有機農產品產銷,另外一些產業成功的例子,可作為其他社區仿傚的對象,例如:

    • 嘉義縣阿里山的山美社區,由於居民發起守護達那伊谷溪生態,成功地讓瀕臨絕種的魚固魚成群迴游,成為著名觀光景點。而為了怕遊客人數太多造成環境破壞,特別加強遊客人數管制及環境清潔維護,令人印象深刻。
    • 中寮鄉為受災慘重農村聚落之震後生計,外來志工張慧君及張紅雅乃組織婦女利用中寮隨處可得的各種植物,從事植物染,以振興居民信心及經濟。如今中寮植物染坊成為中寮鄉觀光資源整合的中心,植物染也成為創意產業的典範。此外,中寮鄉龍眼林社區發展北中寮觀光戶外教學生態園區以及接力焙龍眼活動,均有聲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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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5 調降重建家園緊急融資利率

    依據「921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專款之提撥及作業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購屋及住宅重建貸款利率,150萬元以下免息,逾150萬元部分,固定利率3%。惟為降低災民之負擔,中央銀行依據行政院民國92年2月19日院臺內字第0920008645號函送立法院1月14日第5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修正「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部分條文時,通過之附帶決議,將購屋及住宅重建貸款利率額度逾150萬元之部分,自92年3月1日起,其固定年率由原定3%調降為2%。俟郵政儲金一年期機動利率回升至年息5.35%時,自行調整為3%(中央銀行92年2月21日台央業字第0920017335號)。另修繕貸款自92年11月1日起,亦比照辦理,固定利用由3%調降為2%,俟郵政儲金1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回升至5.35%時,再自行調整為3%。(中央銀行92年10月23日台央業字第0920060063號函)。98年1月23日中央銀行再度修正「921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專款之提撥及作業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將購屋及住宅重建貸款利率額度逾150萬元之部分,自98年1月23日起,於郵政儲金1年期機動利率低於2%時,改按郵政儲金1年期機動利率連動調整(台央業字第0980008566號函)。

  • 4-34 平價住宅出租與先租後售

    依據民國92年2月7日修訂之「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23條第7項,及為提供住宅安置受災戶訂定之「921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內政部92年7月25日台內營字第09200875454號函)規定,政府得開發新社區興建平價住宅或徵得各該主管機關同意由政府所興建之各類住宅,作為出租或救濟性住宅安置災區受災戶。出租住宅之租金,由縣(市)政府依住宅坐落地段、面積、樓層,並參考鄰近地區房地租金等因素訂定之,再依承租人之身分及經濟條件予以不同之折扣,921受災戶之折扣為3折至7折,非921受災戶之折扣則為5折至9折。承租人若於承租後3年內申請承購該出租住宅者,其已繳租金之全額得抵充購屋價款;於6年內承購者,其已繳租金之50%得抵充購屋價款;於12年內承購者,其已繳租金之20%得抵充購屋價款。先租後售之平價住宅房地價格,由縣(市)政府參照取得成本及鄰近房地價格訂定之。若該出租住宅屬徵得各該主管機關同意者,則房地價格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 4-33 災後社區重建計畫內容及作業規範

    921重建會於民國88年11月9日核定「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該綱領規定營建署應於11月30日前完成「災後社區重建計畫內容及作業規範」之研訂,以便災區鄉(鎮、市)公所在研擬災後社區重建相關計畫時有所遵循。根據工作綱領規定,各鄉(鎮、市)重建綱要計畫應於12月31日研擬完成,所需經費由921基金會補助。

             內政部於88年11月29日訂頒「災後社區重建計畫內容及作業規範」,規定受災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為擬訂社區重建計畫,一個鄉鎮市以一個團隊為原則,成員應由專業技術顧問、學術團體、法人機構及都市計畫等各領域專業人才,並在每一社區設置工作站,廣徵當地民眾意見。規劃團隊任務為擬訂重建綱要計畫、研擬都市更新地區、鄉村區更新地區及新社區開發地區之重建計畫等。… Read the rest

  • 4-32 社區防救災總體營造實施計畫

    921重建會成立後,前2年忙於救災及重建事宜,接著致力於推動社區營造工作。在推動社區營造過程中,為增進社區與民間組織之防災、減災能力,並加強生態保育,乃擬訂「社區防救災總體營造實施計畫」。

             本計畫由921重建會、農委會、文建會、勞委會、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原民會及各鄉鎮公所、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執行,自民國91年1月1日至92年12月31日實施,以重建區及納莉颱風受災區選定10個災害危險敏感區為據點推動。

             本計畫重點為結合社區防救災體系,整合社區內外資源,建立防災共識,激發居民建立「自救而後人救」的觀念,共同致力自我社區抗災、避災、減災、預防的能力。這項計畫符合世界潮流,甚具意義。

  • 4-31 九二一震災住宅重建進度雙週報、月刊

    在政府與民間戮力推動下,歷經救災、安置階段後,至民國90年底,重建相關法令及機制大致已建立完成,各項重建業務亦已陸續步上軌道,重建區也大致恢復舊觀,惟重建工作仍尚未完竣。由於復建工程項目繁多,且廣涉各級政府及民間單位。為有效統合重建資源,因應重建區實際需求,全面解決受災戶居住問題,恢復重建區景觀風貌,除由內政部負責研擬「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並成立跨部會之「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執行協調專案小組」,加速推動住宅及社區重建工作外,為定期紀錄並控管住宅重建進度,由內政部籌編出版「921震災住宅重建進度雙週報」,彙編各類住宅重建進度及執行成果,以隨時檢討並加速推動住宅與社區重建政策之執行。雙週報第1期於90年10月15日出版,至第55期(93年1月31日)起改為月報,94年起再改為雙月報,至94年12月31日止共出版72期,成為記錄住宅重建之重要檔案。

  • 4-30 震後社區營造蓬勃發展

     文建會在民國83年起大力提倡社區營造,由文化角度慢慢發展出環境生態、空間改造、產業發展面相。88年921地震發生後,許多社區受到嚴重破壞,產業也大受影響,居民意識到必須凝聚共識,共同創造新的家園,因此帶動社區營造風潮,使得社區更美麗,居民更有自信、產業也活絡起來。地震後,許多公部門也嘗試用社造方式推動業務,例如水保局的「農村聚落社區營造暨產業發展計畫」、勞委會的「多元就業方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以下簡稱中小企業處)的「社區暨地方特色產業輔導」等。

             陳錦煌先生任行政院921震災災後推動委員會執行長任內,特別重視社區營造工作,當時編列3億多元由文建會中部辦公室執行,並由921重建會之「巡迴輔導小組」專責推動社造業務。… Read the rest

  • 4-29 臨門方案

    針對依循「都市更新條例」辦理更新重建之集合住宅社區中,「不願或不能參與者」原應負擔之都市更新費用及參與者之自備款負擔,921基金會本於與政府互補之原則,於民國90年4月12日經第1屆第8次董監事聯席會通過「築巢專案之臨門方案」,匡列50億元專款,協助更新會「價購不願或不能參與重建者之產權」及「融資參與者之重建自備款」。惟因參與重建者擬經由金融體系取得重建融資非常困難,該基金會再於91年1月17日經第1屆第12次董監事聯席會同意大幅度修訂「築巢專案之臨門方案作業要點」,從「調降協助門檻至百分之五十」與「擴大融資撥貸範疇,提供參與者重建融資與自備款融資」兩個面向切入,徹底解決集合住宅之重建難題。由於預期至91年底所匡列專款將用罄,為補充後續資金之不足,行政院於91年8月宣布由行政院921震災社區更新基金(特別預算)提撥30億元委託該基金會辦理受災社區更新重建,並於91年11月15日簽訂契約書,明定30億元資金之使用悉依921基金會所訂定之「臨門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 4-28 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執行協調專案小組

    為推動「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落實重建區住宅與社區重建工作,921重建會於民國90年3月19日研商「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草案)」時,請內政部成立「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執行協調專案小組」。專案小組由內政部指派次長擔任召集人,營建署署長擔任副召集人,中央部會、重建區各縣(市)政府與重建相關機構指派高級主管兼任委員;其任務包括:(1)「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中各項住宅與社區重建業務之協調與推動;(2)各機關執行「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遭遇困難,屬於跨機關性質、主辦機關需其他機關協助或主辦機關無法自行解決者之協調與研議;(3)其他有關住宅與社區重建業務之協調與研議。專案小組於90年4月16日召開第1次會議,至95年1月16日完成階段性任務,共召開162次委員會議。

  • 4-27 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

    「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由營建署負責研擬,歷經26次會議,於民國90年3月2日函報921重建會,經90年5月3日921重建會第7次委員會議核定。「921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以「全面解決各類受災戶居住問題」、「恢復重建區景觀風貌」、「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為總目標,總目標之下有「以受災戶需求、解決問題為導向,推動重建工作」等6大目標,「確實掌握受災戶重建意願,積極完成重建工作」等7大重建政策,「全面調查受災戶住宅及社區重建需求」等10項重建策略及「都市更新實施方案」、「震損集合住宅修復補強、拆除及重建實施方案」、「個別住宅重建與臨時住宅(鐵皮屋)輔導實施方案」、「農村聚落重建實施方案」、「原住民聚落重建實施方案」、「新社區開發實施方案」、「土石流遷村實施方案」等7項實施方案與配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