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1: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
- 目標2:消除饑餓,實現糧食安全,改善營養狀況和促進可持續農業。
- 目標3:確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各年齡段人群的福祉。
- 目標4:確保包容和公平的優質教育,讓全民終身享有學習機會。
- 目標5:實現性別平等,增強所有婦女和女童的權能。
- 目標6:為所有人提供水和環境衛生並對其進行可持續管理。
- 目標7:確保人人獲得負擔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
- 目標8:促進持久、包容和可持續經濟增長,促進充分的生產性就業和人人獲得體面工作。
- 目標9:建造具備抵禦災害能力的基礎設施,促進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續工業化,推動創新。
核電廠除役先期啟動工作_乾貯設施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指標未納入我國永續發展指標的理由
1.5.3 具備國家及地方降低災害風險策略的國家數量。
說明:此指標非單一國家層級填列的指標,屬全球層級,故不予訂定指標及具體目標。
3.8.2 家庭在健康方面的支出占家庭收入及支出的比例。
說明:目前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門診、住診部分負擔金額」,衛生福利部統計處提供「家庭自付費用占國民醫療保健支出比率」,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醫療保健支出占家庭消費支出結構的比率」,均為現況基礎值,且無單位訂定指標及具體目標。
3.9.3 意外中毒死亡率。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死亡資料檔原死因註碼為意外中毒者(2008年以後為ICD-10版X40-X49)為統計對象。ICD-10版X40-X49之死因如下:… Read the rest
農田水利組織沿革
台電之核廢料處置辦理說明
莫拉克風災,來自中國的捐款
莫拉克風災,中國各界透過海峽兩岸交流協會、海峽交流基金會的捐款共計:22億4,203萬9,343元(至2010年8月底)
- 99.2.6經收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代轉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轉贈大陸各界響應賑災捐款,指定作為組合屋之內裝配套事宜專用,轉至內政部營建署 150,000,000
- 99.2.6經收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代轉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轉贈大陸各界響應賑災捐款,指定作為災區學校、橋樑、公共活動設施重建項目專用,轉至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1,757,377,865
- 99.2.9經收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代轉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轉贈大陸各界響應賑災捐款,指定作為災區產業重建專用,轉至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全集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相關子法全集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相關子法全集(WORD檔)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第3條第6項)
- 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第4條)
- 直轄市縣(市)合法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第4條第2項)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6條第5項)
延伸瀏覽……【永春都更案】關於管理費用的爭議
【永春都更案】關於管理費用的爭議
判決書強調管理費用的必要性與合理性。法官指出:(1)實施者已具備工程營建管理的能力與專業,自無委任其他公司辦理營建工程管理的必要性;(2)風險管理費可視為實施者投入資本、創意、管理技術與風險承擔所應獲取對應的報酬,其與工程費用不相同,然實施者有將相同費用重複編列於不同項目的情形,理應由審議會實質審查後作必要調整。當然,有人士,特別是都更業界人士不以為然,但我相信「都更不會因為這項判決而死,都更會因為這項判決而更公平與透明」。司法救濟畢竟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利的重要救濟方式,也是社會救濟中最終的救濟方式。透過司法救濟… Read the rest
【永春都更案】關於都更條例第25條之一的選配爭議
問題不完全在都更條例第25條之一(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問題),也不在「同時或不同時」,問題在於實施者不應該限制不同意協議合建的所有權人僅能挑選同意協議合建的所有權人挑剩下來的。
原告主張:
實施者應該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96年11月28日北市都新字第09631184900號函(簡稱「都發局96年函」):「……有關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時,應以整體更新單元進行估價作業。至於選配作業,為顧及所有權人之公平性,參與協議合建者視為一選配單元,由實施者代表與其他權利變換關係人一併辦理選配作業。……」的意旨,讓更新單元內同意協議合建與反對協議合建的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一併辦理抽籤選配,不得分次辦理;然而,實施者不僅未依都發局的函釋內容辦理,反而僅提供極少戶別,供給未參與協議合建的原告申請分配,選配過程難謂公平,與正當法律程序不符。… Read the rest
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補貼
白話有機農業促進法
謝志誠
以2017年7月27日行政院第3559次會議通過的版本為準
下載 … 白話有機農業促進法(PDF檔,含行政院版條文)
第一章:總則〜共同適用的概括性條項
第一條,制定有機農業促進法的目的在於「維護水土資源、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動物福祉與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
第二條,本法的中央主管機關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地方主管機關是當地直轄市政府或當地縣(市)政府。條文中指明中央政府該負責的,就寫「中央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該負責的,就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通要負責的,就寫「主管機關」。… Read the 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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