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部地區古蹟與歷史建築資源豐富,921震災後,內政部為確切掌握臺閩地區古蹟損壞狀況,乃行文給地方政府進行初步之勘查診斷與追X調查,並於民國88年10月3至4日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進行現勘。
鑑於古蹟與歷史建築之複雜性、特殊性與專業性,921重建會促請內政部成立「921震災古蹟修復聯合輔導小組」之專責推動組織,每月邀集各縣市政府承辦單位召開會議,逐案檢討追X。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古蹟修復已有明確規定,而歷史建築之性質與使用狀況在法律地位上不同於古蹟,是以921重建會於90年3月29日特別制定「921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作為各地方政府辦理修復工程採購之依據。… Read the 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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